2013年全国房屋登记官真题(含答案和解析)
2013全国房屋登记官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9题)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 )。
A、自动终止 B、重新办理 C、自动续期 D、申请续期 答案:C
2、依《物权法》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自( )时设立。
A 批准 B 合同生效 C 合同订立 D登记
答案:D
3、对于以( )方式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严格限制。
A、划拨 B、出让 C、拍卖 D、招标 答案:A
4、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 )等费用。
A、划拨费 B、出让金 C、使用费 D、建设费 答案:B
5、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 )。
A、承包人 B、承建人 C、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D、买受人
答案:C
6、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 )。
A、注册登记 B、重新办理 C、补充登记 D、变更登记 答案:D
7、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
A、一并处分 B、另行处分 C、与受让人协商解决 D、所有权不变
答案:A
8、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
A、一并处分 B、另行处分 C、与受让人协商解决 D、所有权不变
答案:A
9、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 )。
A、继续使用 B、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C、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D、不办理任何手续
答案:C
多项选择题 (7题)
1、虹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1年7 月1 日以出让方式获得某市一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使用年限为40 年。经开发建成商品房后,2005年7 月1 日将该宗房屋一并转让给大洋公司,大洋公司将其作为职工住宅分配给职工居住,职工李某于2007年1月1 日搬入新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B.李某对该土地的使用年限为35年6个月
C.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李某需要继续使用的,应该在期间届满之前一年申请续期更多登记官资料请在淘宝搜索房屋登记小灵通。
D.该土地的使用年限到期后,自动续期,李某无需申请
答案:BD
2、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 )等方式。
A、出让 B、买卖 C、划拨 D、征用 答案:AC
3、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 )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答案:ABC
4、下列哪些情况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
A、工业用地 B、商品住宅
C、学校 D、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 答案:ABD
5、对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 )的方式出让。
A、招标 B、划拨 C、拍卖 D、其他公开竞价
答案:ACD
6、采取( )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A、招标 B、拍卖 C、协议 D、出让
答案:ABCD
7、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转让 B、互换 C、出资 D、赠与或者抵押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7题)
1、我国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为70年,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该期限届满时,由土地使用权人续交土地出让金后,土地使用权可以续期。( )
答案:错。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更多登记官资料请在淘宝搜索房屋登记小灵通。
2、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 )
答案:对。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有相反证据证明的除外。
3、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
答案:对。《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
4、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建设用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也属于抵押财产。( ) 答案:对。《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更多登记官资料请在淘宝搜索房屋登记小灵通。
5、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担保物权。( )
答案:错。《物权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6、严格限制以拍卖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
答案:错。《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七条,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7、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
答案:错。《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支付出让金等费用。
案例分析题 (7题)
1、甲公司于2007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拍得位于北京郊区的一块工业建设用地;同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北京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年10月21日,甲公司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同年11月5日,甲公司办理完毕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并获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007年11月21日,甲公司与相邻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乙公司签订书面合同,该合同约定:甲公司在乙公司的土地上修筑一条机动车道,以利于交通方便;使用期限为20年;甲公司每年向乙公司支付8万元费用。该合同所设立的权利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2008年1月28日,甲公司以取得的上述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5,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该抵押权办理了登记手续。此后,甲公司依法办理了各项立项、规划、建筑许可、施工许可等手续之后开工建设厂房。
2008年5月,因城市修改道路规划,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取得的尚未建设厂房的部分土地,用于市政公路建设。甲公司因该原因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时,发现登记机构登记簿上记载的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尽一致。
要求:根据本题所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于何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拟设立的是何种物权?该物权是否已经设立?并说明理由。
(3)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订立后,如果甲公司不支付约定的费用,乙公司在何种条件下有权解除合同?
(4)甲公司在建造的厂房已经完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情况下,是否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并说明理由。
(5)甲公司建造的厂房是否属于丙银行抵押权涉及的抵押物范围?并说明理由。丙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抵押权?
(6)在政府提前收回甲公司部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丙银行能否就甲公司获得的补偿金主张权利?并说明理由。
(7)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以何为准?
答案:
(1)甲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必须向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生效的条件。本题中,甲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登记,因此,甲公司于2007年11月5日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2)甲乙公司设立的是地役权,该地役权已经设立。根据规定,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本题中,当事人未办理登记不影响地役权的设立,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2007年11月12日时设立
(3)在约定的付款期间届满后在合理期限内经乙公司2次催告,甲公司仍未支付费用的,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使得地役权消灭。
(4)甲公司已经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根据规定,因合法建造等事实行为设立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本题中,由于甲公司建造的房屋已经完工,即使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书,但甲公司自合法建造完成之日起就取得了所有权。
(5)厂房不属于抵押物的范围。根据规定,以城市房地产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抵押权实现时,可以依法将该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与抵押物一同变价,但对新增房屋的变价所得,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更多登记官资料请在淘宝搜索房屋登记小灵通。
(6)丙银行可以就补偿金主张权利。根据规定,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
(7)在登记簿上的记载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的记载不一致的情况下,应以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