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业务合同书
审 计 业 务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甲方(委托书):
乙方(受委托方):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本合同书确认甲方委托乙方对
(被审计单位) 进行审计。现将双方的责任及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一、委托的目的和审计范围
(一)委托目的:
(二)审计范围:
二、双方的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 《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报表和有关资料,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
2、检查弊端不属于一般审计工作范围,但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财产物资管理方面存在问题,导致有产生重大弊端的可能,乙方可将情况报告甲方。
3、乙方在审计过程中,如发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重大缺陷,也可将情况报告甲方。
4、乙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审计任务,出具审计报告。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采取事后重点抽查,加上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固有的局限性和其他客观因素的制约,难免在会计报表的某些重要方面反映失实,而注册会计师又可能在审计中未予发现的情况。因此,乙方的审计责任并不能替代、减轻或免除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
5、乙方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泄露给甲方以外的第三者。
(二)甲方及被审计单位责任
1、甲方及被审计单位应对乙方开展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乙方的要求,提供被审计单位完整的会计凭证、账册、报表以及其他在审计过程中所需要查看的各种文件资料。
2、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保证会计报表充分披露有关信息和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认为需要发函向有关部门询证时,甲方应提供方便,并承担必要的费用。
4、作为审计程序的一部分,被审计单位应提供一份审计声明书,对有关会计报表、帐务处理等方面的情况作必要的说明。
5、甲方应正确使用审计报告,由于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6、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条件,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
三、出具审计报告的时间要求
(一)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
(二)乙方应于甲方提供审计所需的全部资料后 天之内出具审计报告,若甲方应先予履行的义务未得到履行,乙方可相应推迟出具审计报告。
(三)如果在审计过程中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审计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加快出具审计报告的,均需通过双方协调变更约定事项。
四、业务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一)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甲方双方约定本项审计业务为人民币(大写) (差旅、住宿等费用由甲方据实承担)。
(二)上述审计费在本合同书签署之日,预付 ,审计报告完成时,再支付其余部分。
五、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章后生效,约定事项全部完成后失效。
六、签署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七、本合同书的补充协议视为本合同书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业务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 受委托方: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方代表: 受委托方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