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中心十一国庆节校园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太平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十一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各学校教师实行包屯制,在发生突发事件的同时,可以报告给包屯教师也可以报告给班主任教师,再由他们报告给村小校长,村校校长报告给中心小学校长。由中心小学的校长启动救援小组、信息上报组等,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指挥处理。
一, 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包屯教师,班主任、村小领导、中心校校长、上级主管部门
2、报警程序:
(1)迅速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拨打电话119。
(3)再向校领导汇报,派出人员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安全消防组织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各级领导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略)。
(4)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二, 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 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参加。
2、报警程序:
(1) 包屯教师,班主任、村小领导、中心校校长、上级主管部门
(2) 经校领导同意报告公安机关向上级汇报。
3、处置措施:
(1)如是殴斗事件,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
(2)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
(3)如是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 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值班人员、校分管领导参加。
2、报警程序:
(1) 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校园值班室报警。
(2) 保卫部门领导。
(3) 案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4) 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向公安机关报案。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不允许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四, 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领导、后勤领导及有关人员、综合治理部门负责人、卫生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校分管领导。
2、报告程序:
(1)包屯教师,班主任、村小领导、中心校校长、上级主管部门
(2) 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部门领导。
(3) 经领导同意,报告防疫部门向学校汇报。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向有关部门和校区主要领导汇报。
(2)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普兰店区太平中心小学
2016年9月28日
太平中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普兰店区太平中心小学
201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