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关于全省“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
选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省教育厅:
《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四川省“两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2‟31号)下发后,根据相关要求,我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了全省“两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收到通知后,州委、州政府分管负责人庚即作出安排,由州教育局牵头,各县县委、县政府及纪委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配合,及时开展了组织推荐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推荐工作由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在近段时间里精心做好了先进材料的收集、审核、上报等评选推荐的相关工作。
二、严格推荐程序。
按照要求,我州坚持“自下而上、层层把关、逐级审批、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的评选工作原则,严格标准,按照下达的名额,结合全州各县“两基”工作开展情况,推荐出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9人,并按要求在所属单位公示栏内进
行了为期5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后无异议。在收集整理推荐材料后,州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程序,分别征求了州政府分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人口计生的副州长意见,一致同意上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注重对推荐评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确保了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同时,严格按照评选先进的有关工作要求,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所推荐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有关材料,都征求了同级纪委监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口计生等部门的意见,涉及到干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了有关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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