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一中校外住宿生安全教育记录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加强校外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有效防范不安全事故的发生,阿木古郎第一中学校召开了校外住宿生安全教育专题会议。
会上,由政教处平通报了近期教师们的反馈情况,全面总结了校外住宿学生的乘车纪律、交通规则遵守情况、晚上有无去网吧、台球厅、舞厅等未成年人不可以去的地方及整体表现情况,并对冬季安全防范工作做了重要强调。
1.要求全体校外住宿学生要按时回家,按时就寝,不进网吧,不在他处留宿,不让他人留宿,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
2.要做好“五防”,即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
3.要服从家长、监护人和房东管理,坚决杜绝在室内大声喧哗,打架斗殴;
4.坚决杜绝携带擦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刀具等危险品,平时要多留心电路、建筑物的安全情况;
5.是否有陌生人进入,一旦遇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与房东、学校、班主任及派出所取得联系;
6.同学间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增强安全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以确保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年 月 日
火灾是威胁人类安全的重要灾害,就其破坏性来看,是仅次于旱灾、水灾的第三大灾害。火灾尤其是在生活中发生的火灾,大部分是可以预防的。因此中学生应该学习掌握一些防火知识、了解一些火灾发生的原因。为使校外住宿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有效的防火、防电校政教处为学生开展了一次防火、防电的专题会议。
一、火灾引起原因
1、明火引燃在家里的床上(床头)点蜡烛。吸烟者乱扔未熄灭的烟头和火柴等,在屋内焚烧杂物,在屋内使用煤气、液化气不当,使用煤油炉、汽油、洒精等易燃易爆物不当等。
2、乱拉乱接电线和保险丝,如因电线短路或因接触不良发热而引起火灾;有的甚至用铜丝或铁丝代替保险丝,使电路过载发生故障时不能及时熔断而造成电线起火。
3、使用电器不当,如电灯泡靠近可燃物长时间烘烤起火;使用电热器无人监管而烤燃起火;长时间使用电器不检修,电线绝缘老化,漏电短路而起火等。
4、在屋内使用大功率电器,是按日常照明、使用小收录机等情况而设计的,如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热得快等电器常使电线过载发热而起火。
二、遇到火险如何逃生
1、火势不大要当机立断,披上浸湿的衣服或裹上湿毛毯、湿被褥勇敢地冲出去,但千万不要披塑料雨衣。
2、在浓烟中避难逃生,要尽量放低身体,并用湿毛巾捂住嘴鼻。
3、不要盲目跳楼,可用绳子或把床单撕成条状连起来,紧拴在门窗框和重物上,顺势滑下。
4、当被大火围困又没有其他办法可自救时,可用手电筒、醒目物品不停地发出呼救信号,以便消防队及时发现,组织营救。
三、灭火器使用方法
1、干粉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握紧压柄,干粉即可喷出。
2、1211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压杆就使密封间开启,在氨气压力作用下,1211灭火剂喷出。
3、二氧化碳灭火器:使用时,先拔掉保险销,然后握紧压柄开关,二氧化碳即可喷出。注意:1、干粉灭火器属于窒息灭火,一般适用于固体、液体及电器的火灾。2、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属于冷却灭火,一般适用于图书、档案、精密仪器的火灾。3、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措施。因为空气中二氧化碳含量达到8.5 %时,会使人血压升高、呼吸困难;当含量达到 20 %时,人就会呼吸衰弱,严重者可窒息死亡。所以,在狭窄的空间使用后应迅速撤离或带呼吸器。其次,要注意勿逆风使用。因为二氧化碳灭火器喷射距离较短,逆风使用可使灭火剂很快被吹散而影响灭火。此外,二氧化碳喷出后迅速排出气体并从周围空气中吸收大量热量,因此,使用中防止冻伤。
年 月 日
为使校外住宿生能够在日常生活中有效的遵守交通规则,预防交通事故发生校政教处为学生开展了一次交通安全知识的专题会议。
一、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你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规则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
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龙头等是否完好。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广场、操场或人车稀少的道路。严禁在交通繁华地段学骑自行车。
当你已经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你还应该掌握以下几条安全骑车规则:
1、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严禁驶入机动车道。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就尽量靠右边行驶(距路边边缘线1.5米以内),不要在公路中间行驶,不要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更不能逆向(在路左边)行驶。
2、骑车至路口,应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红灯)停止信号时,应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超越停止线)。严禁越线闯红灯。遇有陡坡或冰雪路段应以及车闸失效进下车推行。
3、骑车转弯前,要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同时要选择前后无来往车辆时转弯,切不可在前后有来往车辆进突然猛拐,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转弯时要转大弯行驶。
4、自行车在道路上停放,应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的停放。在没有设置交通标志的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能行。
二、乘车须知
我们不少同学往返学校都要乘坐车辆。然而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
1、乘车须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上车后主动让座给老人、病人、残疾人、孕妇或怀抱婴儿的乘客: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
2、不准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
3、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
4、乘坐大卡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坐在车厢栏板上。否则,如遇车辆紧急刹或转弯时惯力或抛出车外。乘坐大卡车时,应蹲下,并抓牢车厢栏板。
三、必须努力做到:
1、保护道路上的安全防护设施。不要跨、跳、蹬、钻、翻越人行道护栏和车行道护栏,不要在护栏上倚、坐或晾晒衣物等。
2、路上的岗亭、岗台、候车棚、交通标志等都是为保障车辆、行人安全服务的,应得到保护和护理。不得推、摇、扳、拆,发现有人损坏要坚决制止,并及时向交警部门报告,使之得以保护和修理。
3、不准向公路上抛物,如:果壳、垃圾、砖瓦、石块等,不准在路上打场晒粮或放养牲畜。
4、不准向行驶中的车辆身弹弓,掷危险物品以及水果、易拉罐、砖瓦、石子等杂物。
上述违章行为都将危害交通安全,希望同学们不仅自己能够遵守交通规则,还要积极宣传交通法规,让全社会的人都来维护交通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
四、马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行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
中小学生处在生长发育、增长知识阶段,对很多事物非常感兴趣。例如踢足球、滚铁环、溜冰、打羽毛球、放风筝等,不少人不仅在课间休息时间玩,而在上学、放学的道路上也玩。殊死搏斗不知这样非常危险,有时为追赶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导致汽车驾驶员措手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踢毽子、玩呼拉圈,都会给来往人带来不便,也是妨碍交通的违章行为。
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窜,互相扔石子、泥块、处于开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向行驶中的车辆投掷杂物,以此取乐等等,这些都是危害交通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
马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同学们要互相提醒,相互监督,相互照应,当一名维护交通安全的
五、如何过马路
上学、放学和外出活动,我们几乎天天都要在马路上行走。走路要保障安全,这里的学问多着呢!有不少行人因为不懂得过马路的学问,结果招来车祸、丧身于车轮之下。
那么,过马路要注意哪些交通安全事项呢?
第一,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时靠路边(距路边缘线1米处以内)行走,并注意前后车辆。
第二,横过车行道,必须走人行横道。没有人行横道的,须事先看清左右来往车辆,待车辆走过后直行通过,不要追逐、猛跑。
第三,不准在车辆监控时或车辆停着的车后突然横穿马路,也不要走在路中突然回头走。这些会导致驾驶员措施不力、判断失误,导致交通事故。
第四,学龄前儿童及幼小学生无自我判断和保护能力的,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五,晴天过公路,如有灰尘应回避一下,但不要盲目抢上风;雨雪天气,打伞、穿雨衣不要遮信视线,停止与车辆碰撞。
第六,过交叉路口,要注意交通信号,熟记红灯停,绿灯行。有些路口设置了红绿两种颜色的人行横道灯。绿灯这儿时,准许行人从人行横道内通过;绿灯闪烁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这时行人应让在人行道上等候。
六、行路常识
同学们会说,行路有什么常识可言,人自从出生蹒跚学步时就会走路。其实不然,行路有很多学问和常识,必须要充分加以认识和运用,才能够有效地保护自己。那么行路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外出走路,随时都会遇到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复杂情况,因此要集中思想,注意不要撞着别人,也要防止别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画;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要将衣物、雨具挡住行走视线;遇大风刮起灰尘不要突然横过公路抢上风;冰雪天气,还要在马路堆雪人、滚雪球、打雪仗、滑冰等;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游戏等。上述不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其次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
第三,要有良好的行路心态。在城市要横过街道确实叫人胆颤心惊,南来北往的各种车辆往往叫人进退两难。这时要觉着不要慌张,做到
学校位于马路(街道)边,放学时,学校组织学生列队过马路,这样才能有效保障行路安全。
七、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发生事故后,当事人或目击者应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迅速拨打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