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做人做事要守住"四条底线"
近日,习近平在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底线是事物变质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
道德是立身之本,是党员干部必须坚守的根本底线。“目失镜,则无以正须眉;身失道,则无以知迷惑”,中华民族崇德尚德。“为官先修身,律人先律己”,德乃为官之本,做人之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身不正,则家国难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养成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做到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毛主席说:“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坚守道德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还要做到“以德为官”,要发扬作为人民公仆的本色,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
党规党纪体现着党的理想信念,是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党规党纪是党的先进性的必要要求,于国家法律而言,要求更高。习近平总书记说:广大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这把戒尺就是党纪国法,党员干部要时刻用这把“戒尺”来警醒自己:纪律底线,不可逾越!
法律体现着国家意志,是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的保障,是全体国民的底线,更是党员干部的底线。依法治国,党员干部是主体,是“尖刀兵”,是“先锋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国家要强大,社会要发展,必须用好“法”宝,党员干部是具体执行者,要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提高法治意识,杜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现象。广大党员干部要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坚守法律神圣底线,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体现着党的理论、意志、主张,一旦确立,服从和执行就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它是全党的行动准则,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违反,不可变通的底线。在日常工作中,屡屡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此类在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的现象,使得有些地方政令不畅,好的政策不能落地发芽,不能造福于民。这些违背人民意愿的,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和公信力的现象应予以整顿和制止。广大党员干部是党的方针大政的参与者和执行者,应坚定的维护和执行国家政策,不断的增强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维护政令畅通,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阳奉阴违,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表里如一,言行一致。
以德为先,筑牢立身之本;坚守底线,真正清正廉洁;奋发有为,勇于担当实干。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能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能担起人民交与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