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2012年参加
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定2012年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
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名单的通知
辽教办发[2012]7号
省内有关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11]98号)和各校申报情况,经研究,决定在2012年寒假对我省已开展和准备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项目的本科高校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开展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确定参加培训教师292名,具体名单见《2012年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名单》(附件3)。现将培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报到时间和培训内容见《201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及信息》(附件1)。
二、已列入参加201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在报到时,需提交1张1寸彩色照片和2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填报表》(附件2)。
三、请各校分管报名工作的负责人认真核查本校《2012年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名单》(附件3),如有变化,请及时与省教育厅高教处联系。联系人:柳秋佳,王奡娟,联系电话:024-86896698。
四、培训结束后,项目承办单位将培训工作总结报告、参加培训教师名单汇总表和培训教师填报表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1份。上述材料同时由承办单位存档1份。
附件:
1.201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及信息
2.2012年“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教师填报表
3.2012年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工程”教师工程实践能力提升培训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