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租赁合同(简)
不动产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就不动产租赁事宜合意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第四条、保证金
(一)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甲方。
(二)该保证金不可视为乙方预付的租金,甲方应于租赁期满,乙方迁出交还房屋并已结清租金、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后三天内无息返还乙方。
(三)乙方有任何拖欠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先行偿付,偿付部分,乙方应立即补足。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前述房屋产权清楚,并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就封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该房屋内设备完好无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百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三)甲方负责对房屋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 (四)甲方如需出售或抵押前述房屋,应当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
- 1 -
(五)甲方于签订本合同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擅自提前解除合同或其他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应当双倍退还保证金,若给乙方造成其他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依房屋交接时之现状使用,如需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三)乙方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的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或其它变相方式供第三人使用。
(四)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所承租之房屋,不得以所租用之房屋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或在租用之房屋内从事任何非法营业之行为。乙方还应自觉遵守房屋使用规则,诸如:大楼管理规章,住户公约等。
(五)乙方应按时交付租金,若逾期交付房租,则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百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如乙方拖欠租金达10日时,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承租之房屋,构成严重违约,甲方即可终止本合同。
(六)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须再租赁期满前壹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七)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则乙方须及时将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将被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承诺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八)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提前解约或其他严重违约,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无权请求返还保证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及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税、费的复旦
前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交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另外该房屋租赁期间内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有: ;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有: 。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本合同约定之方式予以解决: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 2 -
(本页为签章页)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 3 -
附件:
房屋设备清单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