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Electron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
一、培养方案 (一)本科学制 基本学制四年 (二)学位授予 工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具备物理学、电子学及光电子学等领域内宽厚的理论基础、实践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在该领域内从事电子、光电子材料与器件、集成电路、光伏电池及系统的科研、技术开发、检测、工艺、设备、生产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四)培养规格(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素养。 2.具有较扎实的自然科学基础,较好的人文、艺术和社会科学基础。
3.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技术理论基础,主要包括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基础知识、市场经济及企业管理等基础知识。
4.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电子、光电子材料与器件、集成电路、光伏电池及系统的检测、选用及正确选择生产工艺及设备的初步能力,具有文献检索以及了解学科前沿及发展趋势的能力。
5.掌握一门外语,具有一定的听、说、读、写能力并能够在本专业学习中熟练地应用。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理论基础,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7.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制图、计算、实验、测试和基本技术操作等基本实践技能。
8.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初步掌握研发及组织管理能力,较强实践能力、适应能力和创新精神。
(五)专业定位与特色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面向国民经济建设主战场,目标为培养具有从事电子、光电子材料与器件、集成电路、光伏电池与系统的生产、研发、设计与制造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本专业毕业生可在电子科学与技术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研发、制造、管理等方面工作,也可进一步深造或从事教学工作。
(六)主干学科及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
主干课程:结晶学、半导体物理、量子力学、电子材料与器件、现代材料分析技术、光伏材料及系统、集成电路基础、光电检测技术、真空薄膜制备技术、电子器件封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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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培养方案基本框架 1.基本框架
人文社科课程体系 (29学分)
自然科学课程体系 (38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体系 文化素质综合类课程(10学分)
程 教 学学科基础及专业基础 (37学分) 经济管理系列课程 (4学分)
专 业 教 育必修课程 (12学分) 教选修课程 (16学分) 学计社会实践 (10.5学分) 划实 践 教 学体育实践 (4学分)
学科基础实践 (13学分) 专业实践 (17学分)
题 教 育 (6学分)
注:1.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工程训练、电子学基础认识实习、电子学基础设计实践、专业基础认识实践、生产实习、
专业课程实践训练、毕业设计(论文)等。
2.主要专业实验:结晶学、半导体物理、电子材料与器件、现代材料分析技术、光电子技术基础、光伏材料及系统、
集成电路基础、专业课程综合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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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课程配置流程示意图
注:学分为课程学分和实践学分之和,“+”后为该学期建议修读的选修课学分。周学时不包括公共选修课学时。
(十一)文化素质和创新能力培养
1.增强学生文化素质的培养。教学计划中开设文化素质类课程,同时开辟第二课堂,营造工科院校的文化氛围,丰富文化生活,提高文化品位,使学生受到优良的校园文化的熏陶。
2.鼓励学生参加各种有益于身心发展的文娱、体育及各种文学艺术类社团组织的活动,参与多种形式的生产、社会实践和人文社科类系列讲座或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3.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加强学生现代设计思想、方法和科研能力的训练以及科学思维方法的教育,把培养创新能力融合于教学的全过程之中。此外,在二、三年级选拔一些基础好、能力强的学生,指定专业教师指导其科研训练,从中发现部分有个性和专长的学生,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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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鼓励和支持学生参加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2.竞赛、比赛获奖以项目计算;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奖励为准,不得重复计算。 3.超过计划要求的任选课,每门可计1学分。
(十二)毕业标准及学位要求 1.毕业标准
(1)达到德育培养目标;
(2)修满本计划各项规定的学分,总学分不少于197.5分; (3)达到国家教育部要求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2.学位要求
符合学校学籍、学位管理规定。
(十三)辅修专业要求及其教学计划 1.辅修专业的要求
本计划可适用于材料物理、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等。本专业学生可辅修材料物理、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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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性教学进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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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教学院长(系主任):
教务处处长: 主 管 校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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