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
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
在成都市首家通过资质认定现场评审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09年,四川省司法厅率先在我省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定改革试点工作。经过一年多的紧张筹备,我所在司法厅的统一部署下,于今年3月顺利通过了省资质认定评审,成为成都市首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工作单位。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下称:我所)根据四川省司法厅(川司法办发[2008]172号)《关于准予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登记的通知》,由“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出资,于2008年7月21日正式成立,属四川省厅直管鉴定机构,执业许可证号:510008169,执业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本次申报省级资质认定项目2项: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在我所执业的司法鉴定人员共有76人,其中高级职称72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2人。我所参加了2008年的能力验证,所有项目均为满意。成立至今,办理了各类鉴定案件共计310件。
我所本着“严谨求实、科学规范、独立客观、准确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实行回避、保密、时限、错鉴责任追究制,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我所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独立、公正的开展工作,坚决抵制来自行政、商业和其他可能对鉴定质量产生不利因素的干扰,并防止商业贿赂。
二、省级资质认定情况
我所依据国家认监委 司法部《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试行)》的规定,参照上海司鉴所《质量手册》体系文件的规定,和省医院15189认证
认可的经验,制定了我所质量体系文件。
我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第一,抓好公开鉴定工作,把检验、鉴定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选派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疗骨干,确保查体等初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鉴定工作的后续开展打好坚实的基础。第二,把好司法鉴定文书质量关,从规范司法鉴定文书入手促进司法鉴定活动的正规化。选派司法鉴定知识全面、技术好的同志作为复核人,负责技术把关。复核人对司法鉴定文书严格把关,确保为办案提供合格的鉴定结论。第三,将鉴定报告写得通俗易懂,让使用机构或个人能较为轻松地理解鉴定书的内容。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工作,我所的司法鉴定文书形式上较以往有了质的飞跃,内容上更加科学严谨,更加靠近办案实际。
2010年3月12日-2010年3月13日,我所迎接了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司法厅组织的省级资质现场评审工作,经过紧张、有序的评审考核,我所顺利通过了省级司法鉴定资质评审,成为成都市首家通过省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所。
综上所述,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自成立以来,在四川省司法厅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所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正逐渐成为省内一支具有影响力的鉴定队伍,为医学司法鉴定工作作出其应有的贡献。
四川省人民医院医学司法鉴定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