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水工作制度
洒水工作制度
为了给广大消费者和商户提供一个干净、整洁管理有序的购物、休闲环境、使洒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管理职责:
1、家居城周边洒水工作由物业部全面负责,包括日常洒水,车辆安全及正常运行,洒水工作日常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2、办公室负责对物业部洒水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和检查。
二、洒水规范及要求
1、洒水范围:家居城建筑四周及南广场、东广场。包括家具城四面辐射的市政管道。东至太华北路,西道建材路,南临北二环路慢车道,北至凤城一路,以及先锋村村委会大院西墙、南墙与家居城之间的行车道。
2、洒水时间: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根据天气情况最低温度不低于0℃)早上7:30分前按规定区域洒完第一遍,晚上19:00洒完最后一遍;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早上10:00第一遍洒完,下午17:00最后一遍洒完。
3、工作标准:洒水车司机必须根据公司的管理规定和天气状况,适当调整洒水频率(原则上雨雪天气不洒,晴热天气多洒),保证夏季地表湿润、不起泥、不起尘、不流淌,冬季不干燥、不结冰。
4、工作要求:
(1)要爱护保养好洒水车,每月例行对洒水车保养一次。
(2)爱惜每一滴柴油,节约每一笔费用。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上车后做到心细、眼亮、不开快车。
(4)树立行人和其他车辆优先的原则,洒水过程遇行人和商户及消费者车辆应减速、关小喷水阀门,安全礼让,尽量不洒湿车辆和行人。
(5)雨雪天气,不洒水时要求洒水人员正常到岗,完成物业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6)除本职工作外,要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搞好协作关系。
三、管理和检查
1、管理
(1)物业部室外卫生督察负责对室外洒水司机和洒水工作的全面安排和管理。
(2)物业部经理和环境卫生主管负责对室外洒水工作的检查和督办。
2、检查
(1)室外卫生督察负责每日对室外洒水的整体全面检查和记录。
(2)物业部经理和环境主管负责按照“洒水规范及要求”对室外洒水工作进行随机抽查。
(3)每周公司组织综合检查一次。
四、考核
1、物业部环境主管根据每月部门及公司的检查结果,和当月室外洒水司机工作完成情况,按照“物业部员工月度绩效考核办法”对室外环境督察进行考核,核发当月绩效工资。
2、室外环境督察根据当月洒水司机考勤情况、每日检查记录和第二项、第4条的执行情况,对室外洒水司机进行考核,核发洒水司机当月绩效工资。
3、其他
(1)部门经理、公司副总以上及集团领导对洒水提出特殊要求时,应及时应对处理。
(2)部门经理、公司副总以上及集团领导巡查时,发现未达到“洒水规范及要求”,月累计5项/次,扣除室外环境督察和洒水司机当月绩效工资各5元。
(3)有商户投诉的扣除洒水司机当月绩效工资5元。
(4)被公司通报批评月累计5项/次,扣除室外环境督察和洒水司机当月绩效工资各5元。
(5)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视责任程度扣除5-10元。
(6)对车辆不保养,又不报告,影响洒水才扣除5-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