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三十年的30个瞬间
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三十年的30个瞬间
1.1984年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发《关于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的若干问题的暂时规定》。
2.1990年11月26日,经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上海证券交易所,并于12月19日开张营业。1991年4月1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
3.1992年4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正式成立。
4.1993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改革外汇管理体制的公告,从1994年1月1日起,实现汇率并轨,实行以市场为基础的浮动汇率制;取消外汇指令性计划和外汇留成;建立银行间的外汇交易市场,改进汇率形成机制;主要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对外汇和国际收支的宏观控制。
5.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金融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把专业银行办成真正的商业银行。
6.1994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在上海设立“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7.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8.1996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9.1997年8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正式成立。
10.1997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取消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控制,在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新管理体制。
11.1998年11月,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机构体系改革方案,按照经济区域设立一级分行,撤销省级分行,在省一级设监管办事处。
12.2002年7月11日,国家外汇局发布《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
13.
14.2000年3月20日,国务院发布《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
15.
16.2005年8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成立。
17.2003年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即日起,放开金融机构外币小额存款(300万美元以下)利率下限。
18.2003年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有关问题的通知》。
19.2005年1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报告》,提出总体思路:先放开货币市场利率和债券市场利率,再逐步推进存、贷款利率的市场化。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按照“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的顺序进行。
20.2005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公告》。 21.2003年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并实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操作办法》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借款管理办法》。
22.2003年12月30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国家向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注资450亿美元。
23.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24.2005年3月21日,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5.
26.2004年10月28日,放开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贷款利率上限,建立人民币存款利率下浮制度。
27.2011年初,引入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机制,构建宏观审慎政策框架。
28.2012年6月7日,决定调整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将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7月5日,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29.2013年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
30.2013年8月15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91号文批复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参加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