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调频和二次调频关系
第一部分:电网关于一次调频的相关规定
电网运行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省(直辖市、自治区)级及以上电网电力调度机构调度范围内的电网及电厂。地(市)以下及其它电网、电厂参照执行。
3.5.9
一次调频 primary frequency regulation
指通过各原动机调速器来调节各发电机组转速,以使驱动转矩随系统频率而变动,是并网机组必须具备的功能。
3.5.10
自动发电控制(AGC )辅助服务 AGC ancillary service
指按系统频率目标,由电力调度机构发送指令给有关发电厂的机组,通过机组的自动控制调节装置,实现发电自动控制,从而达到稳定系统频率的调控目标。
5.4.2.2对发电机组性能的要求
5.4.2.2.1一般性能要求
a) 发电机组必须装设连续式自动电压调节器(A VR );技术性能应满足国家标准GB/T 7409.1-7409.3-1997和行业标准DL/T 583-1995、 DL/T 650-1998 、DL/T 843-2003的要求;应有伏/赫(过磁通)限制、低励磁限制、过励磁限制、过励磁保护和附加无功调差功能。
b) 2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和100MW 及以上水电机组的励磁系统必须有电力系统稳定器(PSS )功能。 c) 电力系统稳定器(PSS )的参数由调度部门下达,电力系统稳定器的投入与退出按调度命令执行。 d) 附加无功调差定值由调度部门下达;低励磁限制的定值由调度部门提出,双方协商确定;伏/赫(过磁通)限制、过励磁限制、过励磁保护的定值由电厂确定,报调度部门备案。
e) 发电机组必须装设一个具有下降特性的调速器;
f) 需由发电厂提供的无功补偿装置应在联网协议中明确。
g) 系统频率在50.5到48.5 Hz变化范围内应连续保持恒定的有功功率输出;系统频率下降到48 Hz时有功功率输出减少不超过5%;
h) 发电机组正常调节速率 ≥ 1%机组额定有功功率/分钟;机组调峰能力应≥50%机组额定有功功率;为满足日益增长的调峰需求,火电机组均应具备按两班制调度运行的能力。
i) 发电机吸收无功功率的能力。发电机必须具备按照电网需求随时进相运行的能力,以便在系统无功功率过剩时吸收无功功率运行。发电机的功率因数应能在数分钟内在设计的功率因数范围内进行调整,通常其超前功率因数至少应达到cosφ=0.95~0.97,且调整的频度不应受到限制。额定功率100MW 及以上的发电机应通过进相试验确认从50%~100%额定负荷情况下(一般取3~4点) ,吸收无功功率及对电力系统的调压能力,电厂应根据发电机进相试验绘制指导进相运行的P-Q 图,并编制相应的进相运行规程,并报送调度机构备案,以此作为发电机进相运行的调度依据,根据电网的需要随时进相运行。
j) 发电机组必须参与一次调频,机组一次调频基本性能指标要求:
1) 死区
l 电液型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的火电机组和燃机死区控制在±0.033Hz 内;
l 机械、液压调节控制系统的火电机组和燃机死区控制在±0.10Hz 内;
l 水电机组死区控制在±0.05Hz 内;
2) 转速不等率Kc 火电机组和燃机为4% ~ 5%,水电机组不大于3%;
3) 最大负荷限幅 机组额定出力的6%;
4) 投用范围:机组核定的出力范围;
5) 响应行为.
l 当电网频率变化超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时,机组应在15秒内根据机组响应目标完全响应。
l 在电网频率变化超过机组一次调频死区时开始的45秒内,机组实际出力与机组响应目标偏差的平均值应在机组额定有功出力的±3%内。
6.6频率、电压控制
6.6.1频率控制
6.6.1.1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指挥电网的频率调整,并使电网运行在规定的频率范围。
6.6.1.2电网调频厂由电力调度机构根据电厂调整能力确定。
6.6.1.3在正常运行时,电力调度机构应安排适当的备用容量,并组织备用容量分配。
6.6.1.4电网运营企业之间按照CPS1、CPS2或A1、A2的原则控制互联电网间的联络线负荷功率。
6.6.1.5控制电网频率的手段有:一次调频、二次调频,高频切机、低频减载、低频自启动等。
6.6.1.6电网必须具有适当的高频切机容量、低频自启动机组容量和低频低压切负荷容量,由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管理。
6.6.1.7频率异常的处理:
a) 当系统频率高于正常频率范围上限时,为保证系统安全,电力调度机构可采用调整发电机出力、解列部分发电机组等手段;
b) 当系统频率低于正常频率范围下限时,为保证系统安全,电力调度机构可采用调整发电机出力、调用系统紧急备用容量、进行指令控制负荷等手段。
6.6.2电压控制
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函【2004】4号
关于《电网运行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委办工业
[2003]873号)下达的标准制定任务,由电力行业电网运行与控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承担、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负责牵头起草的电力行业标准《电网运行准则》。
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北京市 西长安街86号 100031 电话:[1**********]
Email:[email protected] 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 提示:
电网网频是电能供应的主要品质指标之一,需要上网电厂的共同维护。你要上网,就必须为网频的稳定作贡献,贡献的手段就是投入一次调频,当网频波动时,调整你的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