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化剂.促进剂安全使用规范
固化剂和促进剂安全使用规范
1范围
固化剂及促进剂直接混兑,会发生剧烈反应而引起燃爆,不正确使用,会带来极大的安全事故。因此,特制定本使用规范,该规范确定了安徽金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所有岗位在固化剂和促进剂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作业方法。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3职责
3.1制造部负责制定固化剂和促进剂安全操作管理规范。
3.2各相关部门、车间、班组严格执行本规范。
4. 控制要求
4.1 包装及运输
4.1.1 固化剂及促进剂一律使用专用塑料桶盛装,外包装标识清楚。金属包装桶严格禁用。
4.1.2 固化剂及促进剂严禁同车运输,包括在厂区内配送料到岗作业时。
4.1.3 运输过程中,严禁剧烈震动,卸货时,需轻拿轻放。
4.1.4固化剂与促进剂及丙酮盛装桶严禁混用,否则将引起燃爆。
4.2 存放
4.2.1 仓库及各岗位严禁将固化剂和促进剂进行混放,放置间距应不少于5米。
4.2.2 存放温度不超过25℃,避免阳光直射。当室温高于25℃时,需将固化剂及促进剂桶分别放置于不同的容器中,盛入冷水进行降温。
4.3 使用规范
4.3.1 制造部各车间按根据需要设置专门树脂调配区,指定专人进行树脂调配,其他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树脂调配区内,糊制工段树脂调配区域固化剂存放不超过2桶(50公斤),促进剂不超过1桶(20公斤);整理工段树脂调配区域固化剂及促进剂存放均不超过1桶,各工段将树脂调配区作为重点安全点进行管理。
4.3.2 公司所有树脂及胶衣供方出厂前均已进行过预促处理,原则上不再需要使用促进剂。如确需添加促进剂,可由树脂调配人员统一集中调配。各班组可集中至树脂调配区接取树脂,每个班组对接取的树脂进行定置管理。
4.3.3 每个班组岗位上树脂存放量不超过20公斤;固化剂存放量不超过3公斤;除树脂调配区允许存放1桶(20公斤)促进剂外,各班组岗位上严禁存放促进剂。
4.3.4树脂调配时应先加入适量促进剂,搅拌均匀后再加入固化剂,搅拌均匀。操作中应杜绝促进剂和固化剂同时加入,否则将会产生化学反应起火。
4.3.5固化剂及促进剂一律先倒入专用小号(约3L 左右,从市场购买)的周转桶中,再使用量杯量取,倒取后需立即将桶盖密封好。杜绝将其倒入水舀或其他容器内分批使用,同时严禁将多倒出的固化剂及促进剂随意敞口放置于岗位上。
4.3.6固化剂的使用器具应该严格区分于促进剂的器具,盛装过促进剂的器具,禁止再用于固化剂。
4.3.7 固化剂不能与丙酮混放,更不得将固化剂与丙酮混合,否则,也会起反应造成燃爆。
4.3.8 添加了促进剂和固化剂的树脂,在没有用完的情况下放在水舀内,固化过程中急剧放热,会引起燃烧,造成火灾。因此,要求各班组对树脂用量必须按需调配,杜绝浪费及安全隐患。如发现水舀内有1cm 厚以上的堆积固化树脂,将给予责任人100元罚款。
4.3.9各班组长为固化剂及促进剂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需随时保持车间清洁卫生,避免因地面残留的固化剂与地面上的树脂及促进剂发生反应而产生的火灾事故。生产过程中及中午和晚上下班后,需对本班组固化剂及促进剂的使用情况进行查看,杜绝以上所明确的安全使用隐患问题。
4.3.10 各车间主任及制造部值班人员必须对树脂调配区进行重点关注,下班后进行安全巡视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每一个不符合事项对当事人按200元/次处理,班组长连带考核100元。
安徽金诚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20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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