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意义与人生的价值
生活的意义与人生的意义
生活的意义是指追求真理和获得真理。 人生的意义则是指创造与 奉献。生活的意义是从人的存在性质来讲的,是人的存在状态,即人 的存在必须建立在以良知为基础之上的实在, 他就必须是明辨是非黑 白的存在;因而,他必然是掌握真理的,因为掌握真理是良知的最高 体现。 这里, 我们可以将真理称为是揭示宇宙本原及人生真相的道理。 良知是人必备的属性之一,是人能够辨别真假和分清是非的天性。没 有良知或良知丧失的人,这基本上就不能以人来相称了,至多只能称 为准人类,如孩童在未成年之前的懵懂无知状态。良知严重沦丧者必 沦为畜生,特别是那些蓄意颠倒是非黑白者。 人从一出生来到人世间,他并非就什么都懂,什么都认识的;人 只能在后天的教导、学习、思考、认识及理解来获得认知。因此,一 个健康、良好的社会环境对他的成长至关重要,这关于到他将成为一 个怎么样的人的基础。因为人总是处于和备受他所处(生活)着环境 熏陶下的对自己塑造的结果, 即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会塑造了什么样的 人。在一个良好的形态意识和公平的社会制度下生长的人,他就自然 能够明辨是非黑白,并能够忠于自己的良知和恪守公正的道德操守。 而一个在不正常、不健康的社会环境生长下的人,他则连基本的是非 黑白都是无法分清,而且,他往往也是缺乏基本的道德观念的。可以 明确的说,一个不正常、不健康的社会必为缺德社会,道德与正义成 了该社会的匮乏品。而一个人如果处于这种性质的社会中,他首先必 为该社会恶劣的形态意识所塑造,成为一个是非不清、黑白不明的意
识混乱的存在物。因此,他必然是一个要人云亦云、盲目跟风者。一 般来说,“跟朱者赤,跟墨者黑”也是同样可以用来说明一个社会环 境对人成长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而人总是在此基础上才通过自己对世 界地观察与思考来重新认识和理解这个世界以及人生真缔。 善于独立 思考者,就算他生活于一个恶劣环境之中,他也能通过自己的洞察与 感悟来重新认识世界事物,从而,他便可以冲破恶的禁锢,获得了正 确的认知观。谎言对于他而言,这只能成为一种笑话。但是,最可悲 和可怜的却是那些失去了独立思考能力的人们了。 由于不会独立思考 ——他总是被阴谋者的谎言所误导着误从着, 他们就象丢失了灵魂的 存在物一样,毫无自己主观的能动性思想观念,只会人云亦云,盲目 跟风,最后成了邪恶者操控了的傀儡和奴役着的奴隶。 然而,纵然在一个良好环境下生长的人,他也还需要通过自己对 世界的再认
识和对人生的感悟来重新塑造自我。 虽然环境首先创造了 人, 但是, 人也是拥有创造环境以及创造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及能力的。 从另一角度说,环境是人创造的产物,包括文化、风俗习惯、社会制 度、法律、宗教、伦理道德等;人也是自己最终创造而成的产物,因 为人决定自己将成为一个怎么样的人的主权最终掌握在自己手里, 尽 管他是一个愚昧无知的人亦好 (人总会有一个属于自己内心世界的天 地)。马洛斯说:“然而,不经过一番努力,最好的品格也不会自发 形成的。它需要经过不断的自我审视、自我约束、自我节制的训练。 在这过程中,可能会有许多的踌躇、羁绊和暂时性的失败;有许多困 难和诱惑要抵制和克服;但是,如果意志坚强并且心地正直,每个人
都用不着灰心丧气,最终会取得成功的。正是这种不断进步的努力 ——力图超越现有的品格水平——使人感到振奋,令人心旷神怡。即 使我们达到预期的目的,在前进的路途中,我们每一次诚实的努力都 会得到回报,使我们的品格得到升华”。 因此,人的良知至关重要,这关于他成为一个人的重要属性。而 真理则是洞见事物真相的原理,是良知的最高存在形式。所以,追求 真理就是人所生活着所应做的和必然具有的人的基本特性,因而,生 活的意义就在于追求真理和获得真理上。 人生的意义则是从人一生过程当中所能做到的事情来说的, 是人 存在的价值。 要说人存在有什么价值没有?或他存在的价值有多少? 这就要从他的创造力有多大和他对社会能否有多大的奉献上来加以 衡量。一个人能够创造出有益于人类的贡献为多少即是。即他创造出 有益于人类的贡献有多大,那么,他存在的价值就有多大;反之,相 同。而那些制造出有害人类行为的,则为负值,如制造有毒食品、蓄 意制造混乱的形态意识、侵犯他人权利行为、强行推行侵占众人权利 的不公制度等。我们往往误以为,人占有多少他的价值就有多少;就 如误会为一个人所拥有的财富为多少, 他的价值就为多少一样。 应知, 他所占有的并不等于他所创造的,更非是奉献。如一个人通过非法贪 污的,或抢劫了他人财产的,或制造有毒食品来危害他人利益而获得 财富的,这就不是他的人生对人类对社会所体现出来的价值了,而是 一种危害和破坏。而且,拥有财富的多少并不等于他对人类创造了多 少,贡献了多少。如商易行为,虽然他对商品流通起到了一定积极作
用,但更多的却在于以搛钱的占有为根本目的;又,炒股票所搛到钱 的人,他就对社会所起到的作用并不有多大,至多这种行为只
能称为 投机行为。应当承认的是,在经济活动中的一些能够。这些都是远远 无法与那些富有创造性和对社会作出巨大贡献的科学家们相提并论 的。爱因斯坦说得好:“一个人的价值,应该看他贡献什么,而不应 当看他取得什么”。人不在于占有什么,而在于他能够奉献了什么。 余以为:创造出从前没有过的东西的价值最高,如科学家、哲学 家的创造发明等;推广这一创造发明的次之,如出资建立工厂推广这 一发明的;模仿式创造的再次之,如反复创造模式的种植粮食和制造 工具;最后才是商易行为那种,如商人等。当然,首次发现种植粮食 的也应纳入首次创造范畴之内。根据这一标准,我们就比较容易衡量 一个人的人生价值有多大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从一个人对人类 贡献所产生的深远影响程度来衡量之, 这也是评估一个人贡献及其价 值大小的标准和方法之一。 马洛斯说: “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完成自己的 职责。只有职责才是真实的,除了完成生活职责,世界上再也不存在 真正的行动。职责是生活的最高目标和目的,在一切快乐中,最真正 的快乐来源于对生活职责业已完成的意识,而且,这种快乐是最令人 满足的,是最不可能让人后悔和失望的。当我们完成了尘世间的一切 工作——包括那些必不可少的、劳动方面的、爱情方面的工作——就 像蚕结成了小茧以后死去,我们也要离去。虽然我们的生命短暂,但 是,每一个人必须不遗余力地完成这些伟大的目标和目的。当这些工
作都已经完成,我们就会感受到肉体的不幸,但是,最终我们走向了 精神的不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生活的意义是人必须具有的根本,人生的意 义则是人必然做到的职责。也可以这样认为,追求真理是人必须具备 的品质,而创造与奉献则是人应当做到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