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技术要求
02-13
测量技术要求
1.本工程场区用地范围见地理位置示意图,由当地规划部门提供。测量前应联系本项目业主,由业主和规划部门沟通协调后提供本项目场址具体坐标值。本工程场区测量范围应大于场区用地范围,分别测量至场区用地边界外100m。
2.本工程要求测量使用的坐标系、高程系应与规划区保持一致。
3.任务内容及要求:要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深度要求。
(1)测绘测量范围内的全部地物、地貌、建(构)筑物、地下设施位置。
(2)测量范围内场地标高、建(构)筑物标高及地下设施标高。
(3)测量范围内建(构)筑物、道路、线路、地下设施等等设施的名称。
(4)根据目前一些工程项目的经验,规划部门一般要求在土地报批时提供西安80坐标系的用地边界坐标。因此,请业主咨询当地规划部门本项目土地报批时要求使用的坐标系。若与本次测量的坐标系不同,还请业主联系土地部门测绘单位提供西安80坐标控制点,或帮助解决西安80坐标问题,用于土地报批时使用。
4.提供1:2000测量图纸、测量图电子版文件、测量报告(包含地下设施内容)。
5.场区内不少于三个控制点,便于施工放点的引测。新升压站区附近北侧需布置一处控制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