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道德,不等于我们就有权力
引力波一出,媒体铺天盖地热炒民间科学家,网友纷纷表示某些某些人“欠他一个道歉”。我不懂引力波到底是怎么回事,但以我的经历,我确认“专业”的和“业余”的一定是有区别的。所以,我一直没有转发相关的文章。
我更关心的,是网友们要求道歉的心理状态。似乎站在草根一边,我们就是正义的;站在弱者一方,我们就是道德的;站在梦想一方,我们就是高尚的。于是,我就有权力要求别人做什么不做什么。几千年来,我们就这么以道德作为评价一切的唯一标准,谁占据道德制高点,谁就拥有了无上的权威,就可以理直气壮地做可能有问题的事情了。
比较极端的例子就是东汉末年知识分子的婞直之风——顽强刚直过了头。因为我是反宦官集团的,反邪恶势力的,我就是正义的,我就可以不遵从法律程序直接杀人从速杀人甚至杀掉无辜者。
首先是成晋杀掉张汜及其宾客二百多人。南阳富商张汜因与宦官交好,行事横行无忌,被太守成晋拿下。不想赶上汉桓帝下了大赦令,按律应当释放。但成晋为了打击宦官集团,置法令于不顾,不仅杀了张汜本人,还杀了他的宗族以及宾客二百多人!张汜有罪,罪不容诛,他的宗族和宾客所犯何罪?当如何处置?
紧接着,是汝南太守刘瓆逮捕了小黄门(由宦官担任)赵津,然后也不顾桓帝的大赦令,先将赵津拷打至死,然后才向朝廷报告。
二十多年后,王允杀了名士蔡邕。蔡邕因为才学出众,被董卓赏识厚待。等到董卓被诛,因为蔡邕替董卓叹了口气,王允就将其收付廷尉治罪。无数士大夫替蔡邕求情,王允一概不听,最终杀了蔡邕。一点神色导致自己丧命,蔡邕内心该有多么不平!
这三件事情,有一个共同点:被杀的对象都有污点,甚至前两者的确有罪;杀人的人都是以正义之名,行非法之事。有人会说,他们是坏人啊,不能因为大赦就放过他们。但在当时的法律框架之内,就得按当时的法律制度来。不能因为自己是正义的、合乎道德的,就视朝廷律令为无物。
所谓“程序正义”,就是“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而我们在呼吁道德的过程中,对别人横加指责的时候,往往忽略了这一条原则。“这家伙应该处于死刑!”“这罪犯被抓着应该千刀万剐!”“拉他出来示众!”“他就是个挂路灯的货!”……因为自己站在道德立场上,就一路打打杀杀,这是谁赋予的权力?我们真的有这个权力?有人劝我说,这就是大家泄泄愤,不必太当真。我恰恰觉得,因为网络的遮掩,不少人说的恰恰是心里话,是真话。(当然,请不要据此判定我支持网络实名化,那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暴戾之气充盈的社会,一个合适的火星就能引爆巨大的冲突。不信的话,大家可以自己去看新闻。
当然,这次的道歉要求,没有之前让范玮琪因为在阅兵日发孩子照片道歉来的那么生猛,更没有闹到打打杀杀,相对温和不少,甚至还带有娱乐性质。但最近几年发生的很多事情,让我觉得普法工作亟待加强。
去年上半年,四中云脊话剧社一批可爱的孩子排演了《驴得水》(删去了一些稍显少儿不宜的内容)。这部戏讲的是几位满怀理想,到西北贫苦地区办教育,渴望用自己的理想和劳动改变乡村“贫、愚、弱、私”局面的老师,为了争取到一笔经费,不惜使用种种卑劣手段,最后害人害己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为了美好的目的去做错误的事,是会走上歧途的。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找机会看一看。
道德是个好东西,但不意味着这是唯一的标准,更不意味着拥有道德就能指点江山,横行无忌。或者说,不能因为我要做的事情是正义的,就忽略做事的程序正义。
PS:我配的第一张图,值得细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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