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投标方法浅析
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方法研究
摘要
目前,建设工程领域里,工程招标投标是国际上广泛认同并普遍采用的一种分派或承接工程任务的交易方式。评标工作是否科学合理,将直接影响到建设工作的成功与失败,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不仅能保证项目的质量,还能反映招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但是,目前在招标过程中,普遍存在着一些问题,使招标的结果不能很好地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因此,制定一套更加完善的招标程序和评标方法是招标工作成功的关键。
关键词:建设工程造价;招投标;招投标程序;评标方法
1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
1.1背景
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开始实行招标投标制度,将竞争机制引入工程建设领域,将工程项目的发包方、承包方和中介方纳入市场,通过平等竞争,优胜劣汰,最大限度地实现投资效益的最优化,通过严格规范、科学合理的运作程序和监管机制,有力地保证了竞争过程的公正和交易安全。招标己经成为推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对打破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发挥了重要作用。
1.2我国研究状况
我国正式推广应用招投标的时间比较晚,招投标的完善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我国尚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完善,这给招投标的规范化应用带来了挑战,使得招投标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由此,引发了我国众多专家、学者去研究招投标。专家认为我国招投标制度经历了初步建立、规范发展、不断完善三个阶段,招投标制度的应用对规范招投标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我国招投标制度在招投标监督管理、行业准入、招标代理机构等方面还是存在问题,应该集中招投标行政监管、强化规则约束、等多方面去完善我国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2 建设工程招投标基本知识
2.1招投标的含义
建设工程招投标指的是项目招标人依照一定的标准和程序,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照招标文件的有关实质性要求,参与招标竞争,招标人从其中选评出符合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要求和条件的优质承包商,并和其签订合同的经济法律过程。
2.2招投标的作用
招投标的实施对于保证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平等竞争,促进中介机构的良好发展,规范企业行为,杜绝违法操作,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意义重大。第一,保证项目质量,提髙经济效益。第二,利于企业平等竞争。第三,为中介机构提供良好的发展契机。第四,规范企业行为,杜绝违法操作。第五,利于资源化化配置。
2.3招标的种类、形式及程序
2.3.1招标的种类
招标的种类包括总承包招标、勘察招标、设计招标、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和采购招标。
2.3.2招标的形式
建设工程的招标方式从不同角度有多重分类方法:根据竞争程度的大小,可分为邀请招标和公开招标。我国建设工程市场中应公开招标的形式为主。
邀请招标是指业主邀约三个及以上特定的法人或者组织参与投标。邀请招标可能可以请来阅历丰富的,并且具有良好信誉的投标人参与竞标,但是邀请招标这种方法降低了竞争的激烈程度,会遗漏掉某些在技术和报价上均占上风的投标人。
公开招标就是招标方利用指定互联网专业网站等媒介进行发布招标信息的一种方式,其对象是不限定的,属于无限制竞争。它的一个特点是招标方的选择范围较大,能够在很多的投标者当中选出一个报价较低、工期较短、资信较好的承包商,从而有利于遏制垄断,实现公平的竞争格局。
2.3.3招标的程序
招投标的程序为前期准备工作,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
(1)前期准备工作
招标开始前,有一系列的前期准备工作需要完成,主要有两件事情要做:首先,招标形式的确定。其次是标段的分割。
(2)招标阶段
在招标阶段,需要开展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发布招标广告或发出招标邀请。第二,资格预审。第三,发售招标文件。第四,标前会议和现场考察。
(3)投标阶段
投标过程由两部分组成,投标前期准备工作和制作投标文件。
(4)开标阶段
开标、评标和定标是招投标中活动的关键的几个步驟,因为不主观、不偏倚的评标与定标是筛选出恰当的承包商的必要条件,才能保证项目的成功的开工和施工。
(5)评标阶段
评标环节是指委员会专家按照招标文件的既定要求和程序,对所有合格标书进行综合的对比分析和评审的过程。评标过程必须按一定的原则进行,如公正公平原则。评标需要从多个角度来评判所有的标书,当然在评标过程中必要的资料会由业主或者其代理机构事先提供。评标阶段是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尤为重要的一部分,评审委员会不能泄露招标方提供的相关信息,在评标过程中可以将其作为参照,但不是唯一的参照。
(6)定标阶段
定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在评标结束之后选出一到三名中标候选人名单,由招标方,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来选择最终的中标方。中标方一经确定之后,招标方须向中标者寄发中标通知单,与此同时还应
当把中标结果告知其他没有中标的投标者。然后,招标方和中标方根据己有的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中标者必须严格遵守协议的有关约定,按时按质的对承包到的项目开工,施工及完工。
2.4影响建设工程招投标评标的因素
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征,评标因素要包含投标文件完整性、投标报价、施工方案的合理性、交纳有关费用等。
(1)投标文件完整性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是对投标的基本要求,是投标的一个重要方面,虽不足以说明投标人(即申请人)的水平和能力,却能体现投标人的投标经验和管理水平。
(2)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标中所考虑的价格因素。投标报价不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招标人规定的施工作业及自身经营活动所需支付的其他由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应向中标人征收的各种税费等费用。投标人也应充分考虑作业成本及预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应承担施工作业经营期间因市场波动等对施工作业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等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及相关因素,在招标文件的限价范围内进行投标报价。
(3)施工方案的合理性
施工方案的作用除了指导工程施工之外,还可以作为工程造价编制的依据。所以,我们要对施工方案的重要作用有足够的认识,这样才能做好工程造价的编制工程,尽可能的优化工程成本结构,降低造
价。让其在工程造价的编制过程中发挥指导作用,优化工程造价编制过程,使工程造价更加符合实际需要和工程建设要求。
(4)缴纳有关费用
投标人应承诺按规定及时足额资源费和各种税费。
2.5建设工程招标评标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存在不良竞标以及招投标中评标方法不合理。建设工程承载着中国人民的安全,所以对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开展,降低招投标成本,保障项目质量尤为重要。
(1)在资格预审阶段,由于招标代理公司所规定的条件太具普遍化在很大程度上不能淘汰一些混水摸鱼的企业,必须构建一系列条件才能满足建设工程髙标准要求,做到去伪存真,使得真正有实力的企业进入投标阶段。
(2)在竞标过程中,很多的企业违背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原则,采用恶意的手段进行不良的竞标,违反了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3)由于建设工程企业间的技术差距不是很大,如果报价相近,如何挑选出最优或者说最适合建设工程项目的企业完成工程任务,对这次招投标工作也是一个考验。
3建设工程招标常见的评标方法
在招投标过程中,评标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来说,评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3.1最低投标价法
这是一种以价格加其他因素评标的方法,也可臥认为是扩大的经
评审的最低价法。这种方法评标,一般做法是以投标报价为基数,将报价以外的其他因素数量化,并以货币折算成价格,将其加减到投标价上去,形成评标价,以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作为中选投标单位。
3.2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一种定量的评标方法,很多的工程和项目纷纷采用此方法,并得到了不错的效果。通常情况下,该方法首先根据工程和项目的要求形成很多的评标因素,且各项内容的计量单位又不一致根据各项评标因素,评标委员会对其进行打分,最后排列各个投标的单位的分数,得分在前面的投标单位即为中标单位。
4 建设工程招标综合评价方法
4.1综合评价法的概述
综合评价的大体思路可分为熟悉评价对象,确定评价指标体系,确定指标权重,分析评价结果。其中,确定评标指标体系、指标权重是综合评价的关键环节。
4.2综合评价方法的讨论
目前,国内外对建设工程招标评标模型常用的方法有模糊评价法、数据包络分析法、人工神经网络法、灰色关联度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法、因子分析法和聚类分析法等。
4.3模糊综合评价法
4.3.1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概念
模糊综合评价法是借助模糊数学的一些概念,对实际的综合评价问题提供一些评价的方法。
4.3.2模糊综合评价法的特点
(1)相互比较。以最优的评价因素值为基准,其评价值为1;其余欠优的评价因素依据欠优的程度得到相应的评价值。
(2)可以依据各类评价因素的持征,确定评价值与评价因素质之间的函数关穿、确定这种函数关系有很多种方法,例如,F統计方法,各类类型的F分布等。当然,也可以请有经验的评标专家进行评价,直接给出评价值。
4.3.3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的优点
建设工程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是将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有机结合起来对建设工程进行评价的,易于实现程序化、直观易懂、可操作性强,具有非常好的应用价值,是一种值得推广的建设工程评标综合评价方法。
5案例分析
案例:某投标人通过资格预审后,该投标人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招标人。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投标人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 4%。但是,招标人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投标人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该投标人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人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 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
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的不妥之处:
(1) “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拒收投标人的补充材料”不妥,因为投标人在投标截 止时间之前所递交的任何正式书面文件都是有效文件,都是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也就是说,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
(2)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不妥,因为开标会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主持,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等内容。
(3) “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人的资质进行了审查”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 文件的合法性),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该投标人已通过资格预审)。
(4) “公证处人员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不妥,因为公证处人员在开标时只是检查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公证。
(5) “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不妥,因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仅有投标单位的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结论
招标作为一种交易方式,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所采用的一种手段,是实现化会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形式。承包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建设工程水平的高低。其评标标准制汀得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关系到政府采购的成败。评标标准科学合理,才能充分体现国家的政策导向,才能保证承包商商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的竞争。它的合理直接体现了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因此,制订一个更加完善的评标方法应是招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