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16-12-8)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苏工商广〔2016〕294号
省工商局关于加强和完善
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省直管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随着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的调整和县(市、区)市场监管机构的整合,特别是今年初,国务院《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公布取消包括户外广告登记在内的5项广告行政审批事项以后,广告管理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改革发展形势的需要,在认真总结前几年开展“户外广告示范街”创建活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广告法律法规和工商部门所承担的职责,结合贯彻工商总局《关于新形势下推进监管方式改革创新的意见》(工商企监字〔2016〕185号)和我省实际,特提出加强和完善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保障中央各项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举措的落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举措,履行监管职能,转变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模式,加强户外广告发布的事中事后管理,着力提升管理效益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快形成信息共享、联动监管、社会共治的局面,从而构建新型监管体系,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促进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管理管辖原则
依据《广告法》、《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广告条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户外广告管理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实行属地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的原则,由县级以上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省、市两级工商部门原则上负责指导、协调辖区内户外广告监督管理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所在地县(市、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内容涉嫌严重违法,跨区域发布、影响面较大的,省、市工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可以直接管辖或者指定管辖。地区管辖有争议的,报请共同上一级工商部门指定管辖。
遵照“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要求,结合户外广告的活动主体与发布载体存在空间分离性的特点,建立和实行户外广告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即将广告活动主体纳入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将户外广告发布行为,根据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和转办交办信息等情况,实施现场实地监管。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监管工作要求
一是落实责任制度,明确监管任务。按照管理管辖原则,户外广告发布地及其广告经营者、发布者所在地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户外广告监管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的主体责任,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区域、范围和监管任务,健全监管工作的过程监控和绩效评价等核查机制。进一步加强对经营主体资格和一般经营情况的抽查检查,突出对广告内容和广告活动等经营行为的管理,包括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发布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告语言文字应用是否准确规范,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和合同管理等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公益广告发布情况等。
二是健全基础档案,实施目标管理。要针对取消户外广告发布登记的现实情况,充分利用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优势资源和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支撑监管,建立户外广告业户管理台账,内容包括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广告设施资源拥有使用情况(含设施形式、设置地点、应用发布等),抽查检查记录情况,行政指导和违法查处情况等,逐步健全户外广告发布信息数据库,加强动态跟踪监测,搞好监测数据的分析应用,提高风险预判和防范能力,实施目标效能管理,减少执法盲点。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日常检查。在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基础上,突出对户外广告发布的重点对象、重点区域、重点地段、重点媒介形式以及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重点领域,比如消费者投诉反映比较多的医疗、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房地产、装饰装潢、投资理财、教育培训等广告的重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一般轻微问题,督促履行义务,加强指导整改。对少数性质比较恶劣、问题比较严重或者拒不整改、屡改屡犯者,应立即采取措施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依法从严查处。对此类广告活动主体,可实行“双随机”定向抽查,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抽查比例。省、市局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组织重点抽查督查和地区间工作互查,确保一线监管职能到位。
四是完善评价体系,加强信用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兼顾户外广告经营企业、媒体、个人等的不同属性、特征,综合考量,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建立信用档案,实施信用评价制度,对广告发布情况进行综合信用评价,纳入奖惩记录。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的当事人,除及时通报曝光外,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依法限制、约束其经营活动,真正做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五是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强化自律管理。指导和帮助广告协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会员开展法律法规的系列宣传、培训,倡导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提高企业和媒体经营人员的法律意识、竞争素质,引导和督促其认真依照《广告法》依法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承担主体责任,开展信用承诺,配合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事中事后管理。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行业自律信息纳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公示。支持协会组织探索建立法律咨询机构,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是主动整合资源,搞好联动监管。要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的工作机制下,主动与宣传、规划、交通、城管、卫生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支持,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建立信息抄告、资源共享、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制度,积极构建基于大数据运用条件下的纵向协同、横向配合、快速反应的组织指挥体系,实现从单一部门管理向多部门综合治理转变,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管理的效能、合力和权威,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同时逐步将户外广告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检查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评工作,全面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以上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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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省政府办公厅,省文明办,省住建厅、交通厅卫计委,省广告协会,各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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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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