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小学书法教材等品种教学用书评议公告
关于中小学书法教材等品种教学用书评议公告
为满足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需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3〕13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课程教材选用办法〉的通知》(桂教〔2012〕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于近期拟对2014年秋季学期进入我区中小学校的部分教学用书进行评议。现就教学用书送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送评品种
(一)中小学书法教育用书。
(二)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用书。
(三)普通高中综合实践活动教学用书。
(四)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用书。 二、送评相关要求
请有意参评的相关教学用书出版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提出申报,并按要求报送如下材料。
(一)盲评样书各送10套,明评样书各送3套。
1.书稿应标明学科、使用年级及所适用学制。
2.书稿以套为单位(每学科一个版别为一套),按小学、初中、高中分学科分版本成套报送。请将样书按照学科分学段(小
学、初中、高中)自行分类包装。样书的年级不全,未成套报送的不予受理。
(二)送报单位需提供的其它材料(一式10份)。
1.教材编写者的基本情况(包括编著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曾经参与的教材教辅编写数量、种类、使用范围、效果等详细情况)。
2. 教学用书的适用范围、编写目的和指导思想。
3.教学用书通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查的证明。
(三)请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用书送评登记表》(附件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用书送评汇总表》(附件2),报送文本稿、电子稿各一份,以word格式填写,填写不全或不当不予评审。
三、教材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相关单位于6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达广西教育厅基础教育处,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材料报送须现场送达,不接受邮寄方式报送。
联系人:王卓;联系电话:0771-5815455;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材料报送地址:广西南宁市竹溪路69号,广西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课程教材选用委员会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