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三查八对制度(护理核心制度)
06-19
查对制度
一、 目的:
保证安全用药,防止发生医疗差错。
二、 内容:
三查: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八对:床号、姓名(包括性别、年龄)、药名、规格(浓度)、剂量(数量)、用法、时间、有效期(批号)。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三、 要求: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开具医嘱、处方或者各种申请单、治疗单、手术单等医疗文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门诊号)以及相关信息资料,加以核实。
2、处理医嘱时,应查对医嘱是否符合书写规范,并在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3、对有疑问的医嘱,应查清后执行。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制度,输液病人必须做到接药、化药、输液三签名。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失效。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备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配药时应注意配伍禁忌。
4、凡需做过敏试验的药物,在试验前,应详细询问过敏史。试验结果应由执行者和复查者双签名。阴性者方可使用。
5、发药和注射时,病人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核对无误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