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2012美术学(师范)专业本科人才培养计划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系统掌握美术学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理论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够在中等学校从事美术教学和美术教育研究的教师、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二、基本规格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美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接受美术学专业教育和教学研究的基本训练,具有良好的艺术修养和教师职业素质,具备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美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美术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 获得从事中等学校美术教学的能力、美术教育管理能力和美术教育学科的科学研究能力;
3. 获得美术创作与研究的能力; 4. 获得美术鉴赏和评论的能力;
5. 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美术教学的能力; 6. 掌握资料查询、文献检索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得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的能力; 7. 较好地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技能。
三、主干学科
艺术学
四、学位课程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概论、教育学基础、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中国画基础、工笔画、写意画、油画风景、油画人体、装饰绘画。
五、学制与学位
该专业基本学程为4年,最长修业年限可相应延长至8年。根据《南通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在修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满足规定的学分要求,并且符合其他毕业条件的,经审核准予毕业。
根据《南通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该专业学生取得毕业资格需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大学英语4级(CET4)考试百分制成绩达到60分,或英语综合成绩(CET4考试百分制成绩占50%,校内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占50%)达到50分;通过江苏省普通高校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学位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不四舍五入);同时,符合学士学位授予的其他条件的,可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普通话等级考试成绩达到二级乙等的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教师资格。
六、学时、学分分配表
最低学分要求:198学分 七、教学进程表
说明:A 类自主发展课程不少于1学分,(其中各师范专业在《中学生心理辅导》和《中学生品德发展与道德教育》必选1门);B 类自主发展课程不少于1学分,(其中理、化、生、地学科师范生必选《中学学科实验研究(分学科)》)。
教师教育课程平台注意点:
一、必修课:1、标明实验、实践、讲授课时。2、标明考试、考查。
二、选修课:1、标明实验、实践、讲授课时。2、标明考试、考查。 另:根据8月9号教务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计划研讨会精神,人才培养
计划总学时控制在2800多,不能突破2900,学分不能突破200,请在专业课程平台中进行调整。
八、说明
1.《形势与政策》除课堂教学以外,另安排课外实践活动,计96学时,必修,由政治学院统一安排。
2.《大学生社会实践》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精神,根据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和学校《关于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通大委[2009]114号)等文件的精神而设置的实践类课程,必修,第一至第三学期开设,总学分为3,总学时54学时,其中理论教学共8学时,实践教学利用暑假进行。该课程考核成绩由理论考核和实践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分别占20%和80%。
3.《军事理论》为网络课程,辅之以专题讲座、国防教育报告、课程学习辅导等,在前两学年内完成。由军事理论教研室负责开设。
4. 学科基础课程平台中,“素描”(绘画基础)分为(一)、(二)两部分,内容分别为石膏、静物单元和人物头像单元;“色彩”(绘画基础)分为(一)、(二)两部分,内容分别为静物单元和风景单元。
5. 专业课程平台的必修课程中,“中国画基础”分为(一)、(二)、(三)三部分,内容分别为工笔花鸟单元、青绿山水单元和工笔人物单元;“素描”(美术表现)分为(三)、(四)两部分,内容分别为人物半身像、全身像单元和人体单元;色彩(美术表现)内容为人像单元。
6. 专业课程平台的选修课程中,中国画方向“工笔画”(美术表现)分为(一)、(二)两部分,内容分别为工笔花鸟单元和工笔人物单元;“写意画”(美术表现)分为(一)、(二)、(三)三部分,内容分别为写意花鸟单元、写意山水单元和写意人物单元;油画方向“油画风景”(美术表现) 分为(一)、(二)两部分;“油画人像”(美术表现) 分为(一)、(二)两部分,内容分别为油画人物头像单元和油画人物半身像单元;“装饰绘画”(美术表现) 分为(一)、(二)两部分;“装饰雕塑”(美术表现) 分为(一)、(二)两部分;“民间绘画”(美术表现) 分为(一)、(二)两部分。
7. 选修课程(专业方向课程)由中国画方向、油画方向、装饰艺术方向和四组任选课组成,学生应在三个方向中选择其一修读,另在四组任选课中任选2门,最低需修满25学分。
执笔人:周晨阳 教授
审定人:徐 卫 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