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5年度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为了确保学校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保障学校教学秩序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有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谁主管,谁负责”,“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自负”的原则,依据有关消防法规特制定如下消防安全责任书:
1、各中小学、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对学校消防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检查、指导等各项工作;
3、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职责,确定各级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切实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4、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教学、科研等活动统筹安排,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防火自查、自纠,重点部位做到每日巡查,建立巡查记录制度,做到有专人负责、有记录、有落实、有整改措施。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加强对本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6、确保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做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特别是做好每年高火险期的防火防灾教育,全面普及消防常识,提高自救能力;
8、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档案。消防安全档案应当包括学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全面反映学校的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
9、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师生实施演练。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教职员工及时扑救,保护火灾现场,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学校保卫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10、结合管制刀具收缴工作,积极开展在学生中收缴火种以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活动,最大限度消灭安全隐患。要结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大对学生吸烟等不良行为的检查和批评教育力度,规范行为,消灭安全隐患。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镇中心学校、学校留存一份。
责任单位:
责 任 人: 二0一五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