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大北京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20140923
国家奖学金评选
一、奖励对象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一年级研究生及MBA 、MPA 、工程管理硕士除外)中表现优异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按照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选定的已修课程一次性考试(考查)合格,学位课程平均成绩为80分以上。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博士研究生应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我校是第一署名单位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外文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被SCI 或EI 检索)上已发表本学科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排名前3位),或取得了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的国家发明专利(排名前3位), 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10位)。 四、评审程序及日程安排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程序为:学生本人自主申请,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并公示,学校研究生国家奖
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并公示。
2、按学院时间要求申报。按照附件5要求,以班为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附件1、2及相应证明材料(总分降序排列),电子版附件6、7汇总表。个人证明材料原件准备完整,按学院通知接受审查。
附件:
1、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候补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简况表(暂不填写,等
学院通知候补学生)
4、评分标准明细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填表注意事项
6、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或候补)学生简况表 7、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简况表 注:
地球科学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分表
注:根据科研成果数量自动加行,须用A4纸打印。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
候补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简况表
附件4:
评分标准明细
(1) 论著评分标准
开出版的论文集或在会议上宣读(需提供证明材料)。3、论文检索加分系数:SCI 检索系数为1、EI 检索系数为0.5。如国际学术刊物一作发表一篇文章被EI 检索,论著分为8+8*0.5=12分;如为第三作者发表,论著分为6+6*0.5=9分。 (2)科研获奖评分标准
附件5: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填表注意事项
1. 奖学金参评对象为学校基本学制年限内我院二、三年级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2.
申请人在读期间所有科研成果(论著、文章、获奖等)均可参评,二年级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再次申请奖学金时,前一次使用的评奖材料不可重复使用(有效成果为2013年10月1日后取得)。如重复使用,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3. 按“科研情况”明细顺序准备证明材料复印件(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申请表在上、复印件在下装订。拟获奖候补博士生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交原件。
4. 发表文章如被检索,应有检索证明,EI 检索证明可直接从网上考屏,SCI 检索须开具正式证明,核心期刊的认定以论文发表时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为准,即期刊封面或扉页标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字样。
5. 已录用但未发表的文章不可用于参评,会议论文摘要、软件著作权、专利申请等不予计分,论文获奖,不予加分。 6. 上述未涉及的情况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认定。
7.
按表格所列签名顺序进行审核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