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宪法班会教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教案
五年级二班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帮助学生了解我国宪法关于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的规定是什么;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有充分、准确的认识;知道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宪法。
教学过程
一、讲授新课
1、宪法为什么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板书)
宪法是国家的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而其他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问题。那么什么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呢?
(1)宪法对我国国家性质的规定(板书) 提起国徽,同学们的脑海中马上就会浮现出它的图案画面,那么你们知道这些图案分别象征什么吗?
国徽图案分别为:国旗、天安门、齿轮和谷穗。其中齿轮和谷穗象征着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国旗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大团结,整个画面鲜明地表现了新中国的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这一国家性质在宪法第一条第—款中作了明确的规定。
(2)宪法对我国国家根本制度的规定(板书) 宪法总纲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制度实质上是关于国家政权掌握在谁手里的问题。在我们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国家制度的核心内容。
(3)宪法对我国国家根本任务的规定(板书) 宪法序言中明确规定了全党和全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根本任务和伟大历史使命:“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宪法还规定了国家生活中其他的根本问题(板书) 除以上根本问题外,宪法还规定了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的标志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总纲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权力属于人民这一原则。 再如,国旗、国徽,这是国家的标志。宪法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五星红旗是我国的象征,代表着我们伟大祖国神圣不可侵犯的主权和尊严,五星红旗飘扬在伟大祖国的上空,象征着国家的独立和领土的完整。我们每个公民都必须尊敬它、爱护它,维护国旗的尊严,这是每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尽的神圣义务。
2、我国现行宪法共修改了三次。
第一次:(1988年) 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
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第二次:(1993年) 修改内容共涉及九条,要点有: 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坚持改革开放”等提法写进宪法序言;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用“国有经济”、“国有企业”取代“国营经济”、“国营企业”;删去“农村人民公社”的提法,确立“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法律地位;将县级人大每届任期由三年改为五年。
第三次:(1999年) 主要有六处修改: 强调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把“邓小平理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写进国家根本大法;增加“依法治国”条款;提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概念;提出农村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体制”;个体和私营经济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确定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反革命活动”的提法被“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所取代。
二、小结
本节课的中心内容是: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毛泽东说:“一个团体要有一个章程,宪法就是一个总章程,是国家的根本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