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证票据管理制度
惠民县公路运输管理处
单证票据管理制度
一、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单证票据的领用、发放、使用和管理,确保单证票据保管、领用、开据、传递等环节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客票、包车票、行政许可所需的证件等的票据管理。
三、管理分工
单证票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其中:
1、采购员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采购单证票据。
2、仓管员负责单证票据的管理。
3、管理员负责查验票据出入是否一致。
四、 管理要求
1、单证票据必须事先连续编号。同一类单据可以统一连续编号,也可以拆分成单元连续编号,但必须便于事后检查核对。
2、不同类别的单据不得混同编号。
3、出入库票据必须顺序开出,不得跳号、混号。内容必须完整。签字或盖章必须规范。作废时应当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4、开出的票据必须按规定程序传递发放。
五、单据管理
1、日常进出仓等单据应分单据类别、处理状态分别有序夹放;
2、需递送其他部门、人员的单据应按规定时间及时递送,不允许随意扣押;
3、每月一次将单据分类别按顺序进行装订,在单据封面、脊面做好标识,分类别、按时间有序地存放在相应的箱、柜内,并在箱、柜表面做好目录标识。
六、电脑数据处理
1、所有票据管理事物必须以电脑入单并打印电脑单据为完结。
2、当天的票据数据必须当天处理完毕。
3、如暂未实施电脑管理,也应及时且日清日结地将收发情况登记入手工帐。
七、盘点及对帐
1、单证票据需根据重要程度及价值高低设定盘点频度,进行循环盘点。
2、盘点后及时将实物数与电脑数核对。如有差异应查证原因并及时跟进处理。
八、人员变动及移交
1、仓管人员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事项及有关凭证,要列出清单,写明情况,双方签字,领导见证。
2、应移交事项包括:
① 经管的票据;
② 单据、账本(必要时)及经管的文件、档案资料; ③ 经管的操作设备、设施、工具及文具用品等; ④ 办理离职手续。
九、附则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