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补充协议(1)
03-21
西安(温州)纺织服装产业园一期项目
补充协议
甲方:陕西创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陕西泾渭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温州)纺织服装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期限于2016年6月30日到期,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充协议:
一、延期时间:
合同延期监理工作时间由2016年7月1日起计至一期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
二、延期费用及支付方式:
1、合同延期监理工作费:工期5个月(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共计贰拾伍万元(小写 250000.00)。若五个月内项目不能完工,按每月伍万元计取监理费用,工程完工后需继续配合完善资料后续工作,则按5000元/月计算监理费。
2、本补充协议签订后七日内,依据原合同双方约定计算方式付清一期合同结算。
3、补充延期费用支付方式:2016年7月30日前支付壹
拾伍万元(150000.00元),2016年11月30日前支付壹拾万元(100000.00元),后续延期及配合费用按月支付。
4、施工期间如遇春节未竣工验收,乙方则不收取春节期间一个月的费用。
三、监理范围和监理工作内容:
执行原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第二条。
四、未尽条款:
执行原监理合同。
甲 方: (公章) 乙 方: (公章)
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负责人):
协议订立时间:2016年5月31日
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