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水燃烧的物质
遇水燃烧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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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定义:遇水、潮湿空气、含水物质可剧烈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和大量热量,引起燃烧、爆炸,或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造成危险的物质。这类物质包括:Na、K、CaC2(碳化钙)、Ca3P2(磷化钙)、CaO(生石灰)、NaNH2(氨基钠)、LiAlH4(氢化锂铝),NaBH4等(硼氢化钠)等。
二、 分类:
1、一级遇水致燃物
遇水反应激烈,易引起自燃或爆炸,危险性甚大。
2、二级遇水致燃物
遇水、酸时,反应速度较平和,可引起燃烧或爆炸,但不常引起自燃或自发爆炸。
3、其它遇水致燃物品
过氧化钠、过氧化钾、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发烟硫酸、氯磺酸、三氯化磷、四氯化钛、四氯化锡、无水三氯化铝、生石灰等物,与水反应时可释出大量热,致使附近的有机物、可燃物燃烧起火(例如氧化钙与1/3重量的水分作用,可使温度升至150—300℃或更高,可使盛装的木桶或遮覆的油布起火)。
对于堆置大量铁粉(或其它一些粉状金属)的场所,也应防止水分进入。否则水分促进铁粉氧化,释出大量热,甚至可使铁粉熔化。
三、 特点:
遇水、潮湿空气、含水物质可剧烈反应,放出易燃气体和大量热量,引起燃烧、爆炸,或可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从而造成危险。与酸、氧化剂相遇时,则更为危
险。一级遇水致燃物品中的活泼金属及其合金、氢化物不得用二氧化碳灭火,也不要用四氯化碳等卤代烷灭火剂。所有遇水致燃物品在起火时,均不得用水、泡沫、或酸碱灭火剂扑救,以免增加危险。本类物品也称温水燃烧物品。
操作遇水致燃物品时,应防接触皮肤、粘膜,以免灼伤。
四、注意事项 金属钠或钾等物质与水反应,会放出氢气而引起着火、燃烧或爆炸。因此,要把金属钠、钾切成小块,置于煤油中密封保存。其碎屑也贮存于煤油中。要分解金属钠时,可把它放入乙醇中使之反应,但要注意防止产生的氢气着火。分解金属钾时,则在氮气保护下,按同样的操作进行处理。
金属钠或钾等物质与卤化物反应,往往会发生爆炸。
碳化钙与水反应产生乙炔,会引起着火、爆炸。
磷化钙与水反应放出磷化氢(PH3为剧毒气体),由于伴随着放出自燃性的P2H4而着火,
从而导致燃烧爆炸。
金属氢化物之类物质,与水(或水蒸汽)作用也会着火。若把它丢弃时,可将其分次少量投入乙酸乙酯中(不可进行相反的操作)。
生石灰与水作用虽不能着火,但能产生大量的热,往往使其它物质着火。
五、防护方法
使用这类物质时,要戴橡皮手套或用镊子操作,不可直接用手拿。
由这类物质引起火灾时,可用苏打粉、干燥的砂子、干粉、石墨粉、蛭石粉、干土、食盐或纯碱扑救。忌用水、潮湿的东西、泡沫、二氧化碳(十硼烷可用)或卤代烃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