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2015年国考报名通知
定向生、委培生须在备注栏注明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是否同意报考、所在院校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并视情况根据我部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师范类院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备注栏注明是否为免费师范毕业生。
(四)社会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详细填写工作经历,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包括各阶段工作时间、单位、职务、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并注明现所在单位是否同意报考。非应届毕业生须注明个人档案情况(存档单位)、户口情况(户口所在地)。
非应届毕业生报考翻译类职位的,须在备注栏详细注明大型国际会议同声传译经历信息及其证明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并视情况根据我部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到基层服务的报考人员须在相关工作经历后注明所属基层服务项目名称、服务期是否已满、考核是否合格等。
学习经历、工作经历须完整、连续,不得出现空白时间段(起止时间明确到月份,待业亦请写明起止时间)。
(五)奖惩情况:奖励情况仅填写校级及以上各类知识技能竞赛获奖情况和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情况。受处分情况须如实填写。
(六)家庭成员情况:包括父母等直系亲属(已婚者还需包括配偶、子女)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职务等(个体经营或务农地点须明确到乡镇)。
(七)联系方式:必须准确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
未按上述要求填报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请务必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所填信息不准,其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公共科目笔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有关考试安排见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招考公告》。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二)部分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测试。报考我部朝鲜语、阿拉伯语、法语、西班牙语、俄语翻译职位的考生须参加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非通用语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为2014年11月29日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
(二)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相关最新修订标准由我部统一组织实施。
(三)考察:我部将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到考生毕业院校或所在工作单位考察,并查阅报考人员档案,对报名信息进行核对。
根据有关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者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和违纪违规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其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处理。
六、其他
(一)有关公务员考录信息可登录我部网站“考试录用”栏目中“公务员考录”专栏查询,网址为:http://www.idcpc.org.cn。
(二)我部公务员考录政策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为:010-83908009,电子邮箱为:
(三)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号,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干部局教育培训处,邮政编码:100860。
2015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检索入口(选中链接打开下载)
http://bj.offcn.com/html/2014/06/31772.html?wt.mc_id=bk2436
文章来源:中公教育北京分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