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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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站安全责任制
一、认真贯彻我国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方针, 树立“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思想, 正确处理生产必须安全, 安全促进生产的关系。
二、严格遵守站内一切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站内各项操作规程。
三、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工作服,使用酸碱、腐蚀性化学药品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四、各岗位操作人员应穿戴齐全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电器设备、线路发生故障,立即切断电源,并有专业人员及时排除。
六、增强防火意识,严禁在危险工作区域内吸烟,杜绝火灾隐患。设置消防器材,全体员工要学会使用和保管消防器材。
七、在污水池上工作,严防溺水事故,登高作业要有安全保护措施,并由旁人陪伴。
八、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和生产实践,合格后方可上岗。
九、启动设备应在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后进行。
十、电源电压大于或小于额定电压5%时,不得启动电机。 十一、操作人员在启闭电器开关时,应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十二、各种设备维修时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示牌后,方可操作。
十三、清理机电设备及周围环境卫生时,严禁擦拭设备运转部位,冲洗水不得溅到电缆头和电机带电部位及润滑部位。
十四、应在构筑物的明显位置配备防护救生设施及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