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FJBG2009050
批 复 号:[2009]闽财购计[461]号
项目名称:2010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 车辆统一保险
采 购 人: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5
一、说 明 ..................................................................................................... 6
二、招标文件 ..................................................................................................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 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11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 11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 16
七、招标项目的监督 ....................................................................................... 17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18
第四章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 .......................................................................... 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2
检索…………………………………………………………………………………………...23
一、投 标 书 ................................................................................................ 24
二、开标一览表 ............................................................................................. 25
三、车辆保费的计算及理赔处理计算 ................................................................. 26
四、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 ................................................................. 27
五、具体车型保险案例分析………………………………………………………………….28
六、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31
七、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32
八、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33
九、优惠服务承诺书…………………………………………………………………………..33
十、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 ................................................................. 33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33
十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 34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34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35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 37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38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39
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 ........................................... 39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39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39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2010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BG2009050
2、招标项目:2010年度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必须为在福建省境内的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人,且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保险公司,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业绩,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等的复印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其财产保险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评委打分依据)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1月20日起至2009年12月9日,每天8:30-11:30,15:00-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并保证开标当日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否则不予确认。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分钟之前领取投标保证
金收款收据(领取时需提供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投标人须持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综合科保证金确认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已提供的确认事宜,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规定时间办理。(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12.投标保证金)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政府采购相关网站(如http://www.ccgp-fujian.gov.cn或http://www.fjgpc.cn或 http://www.fjzfcg.gov.cn等)上公布,所有相关信息以公告为准,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1、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0日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09年12月10日 9:00(北京时间),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袁胜泉,电话:87843066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 邮编:350000
采购机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楼,邮编:350003
项目联系人:陈颖 肖广勤
联系电话:0591-87876717
传真:0591-87848580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阮洁敏
联系电话:0591- 87830250
传真:0591-87819301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账号:[***********]
保证金确认:黄晖
联系电话:0591-87848985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fjgpc.cn
附:招标服务一览表
招标服务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备注:
1、统一保险范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省直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经济组织和中央驻榕行政事业单位和下属编制单列单位)的公务车辆。
2、统一保险期限: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外,其他险种的保险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3、统一保险险种:承保单位应为投保单位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六种必保险种的承保,其中不计免赔特约险针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四种必保险种,并要求承担玻璃单独破碎保险责任(若以上六种必保险种包括这保险责任则无需单独列示,如不包括则需另列涵盖这种责任的保险险种)。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臵价(在产车辆按政府采购价、停产车辆比照类同在产车辆的政府采购价)投保,车辆盗抢险按实际价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按30万元、50万元两档由用车单位自行选择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均保额由用车单位以2万元(含2万元)为起点自行选择投保。
4、统一保险保费结算:各投保单位对选择的承保保险公司提交的测算单和“交费通知书”(加盖承保保险公司统保专用章)进行审核后,以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凭证和正式发票后,应及时将各投保单位的保单和汇总明细表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投保单位根据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的保单、明细表和承保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办理车辆保费报销手续。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
。
一、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卖方须承担的义务。
2.5 “正式网点”经省保监局审批的服务网点。
2.6 “辅助网点”指能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的服务网点。
3.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在福建省境内的有能力提供保险服务并具有经营保险活动及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的保险人,且必须为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保险公司,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业绩,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保险人的业务范围必须获得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4)投标人应至少提供下列资格资料:
①经年检合格的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等的复印件(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其财产保险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评委打分依据);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或省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已缴交投标保证金的复印件。
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应是最新、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3.2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3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
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投标人有责任对以上3.2和3.3的情形做出声明,否则投标被拒绝。
3.4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以联合体的哪一方的条件作为综合评分的商务部分的评标依据。
3.5投标人代表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主要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⑴ 投标邀请
⑵ 投标人须知
⑶ 招标内容及要求
⑷ 合同主要条款(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⑸ 投标文件格式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递交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视情况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日前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至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主动或依投
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将在原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传真)形式按投标人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通知所有投标人(采购机构将对通知情况予以书面记录),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若在规定时限内未确认的视为默认。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但本招标文件第7.2条规定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情形不受本条约束。
7.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传真)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在采购信息发布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工作规则按前款规定。该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8. 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 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货物一览表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报价。
9. 投标文件语言
9.1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原件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应采用国际上统一使用的公制计量单位和符号。
10. 投标文件的组成
10.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投标书(前面应包括封面、目录)
(2)开标一览表
(3)车辆保费的计算及理赔处理计算
(4)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
(5)具体车型保险案例分析
(6)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
(7)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
(8)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9)优惠服务承诺书
(10)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
(11)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2009年度中标保险公司必须提供关于一年履约情况的相关资料)
(12)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0.2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1) 营业执照
(2) 税务登记证
(3) 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授权书
(4)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5) 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
11. 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文件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11.2特殊情况下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2. 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2.2投标人应保证于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上午8: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转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到账凭证为据)。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以下事宜,以确认投标保证金已提交:投标人须持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综合科保证金确认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已提供的确认事宜,未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未中标供应商应向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具收回投标保证金的收款收据
(收款收据上必须提供与存入保证金时相同的银行账号和开户行),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12.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个日历日。
12.7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开标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虚假承诺;
(2)提供不真实的或伪造相关投标资料;
(3)不接受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对其投标价格有误之处的修正;
(4)恶意干扰招投标活动,不听劝阻的;
(5)如果中标人未能做到:
a、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日期签订合同;或
b、按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履行其义务。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13. 投标文件的格式
13.1投标人须编制由本须知第10条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7份,电子版一份(光盘或闪存介质,word或文本格式)。正本必须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应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必须用线装或胶装(为永久性、无破坏不可拆分)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未按此规定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2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如由后者签字,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13.3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或许可,投标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13.4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署,盖投标人公章。
13.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署证明或加盖校正章。
13.6未按本须知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字迹模糊不清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3.7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被视为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用密封袋密封,并标明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未密封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4.2 每一密封袋密封处应注明“于 之前(指投标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3如果投标文件由邮局或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照本须知第14.1条至第14.2条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送至接收人。
14.4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的责任。
14.5投标文件应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迟到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将被拒收。
14.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4.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被拒绝。
14.8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五、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5.开标、评标时间
15.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
15.2开标由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主持,采购人、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所有投标人代表(必须与投标文件有权签字人一致)应携带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签到。否则其投标无效。
15.3 开标时,由招标监督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对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时间的先后顺序(或者逆顺序)当场逐一拆封,由开标会主持人宣唱各投标人的报价,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内容,或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认为需要宣唱的内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唱标内容作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未当场提出异议的(含未确认),视同认可开标记录。
16.评标委员会
16.1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招标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
会。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成员为7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不能少于三分之二。在开标后的适当时间里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17. 投标文件的初审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委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7.1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
17.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按上述方法对投标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7.3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对投标文件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的资格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
1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还将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实质性偏离是指:(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2)实质性违背招标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中标人合同项下的义务;(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将被拒绝。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3、1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的;
(2)未按规定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签字人未经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3)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内容与招标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6)投标人提交的是可选择的报价;
(7)投标人未按规定对投标进行分项报价;
(8)一个投标人不止投一个标;
(9)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10)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18.投标文件的澄清
18.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9. 比较与评价
19.1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述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2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臵、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但在评标时取有效投标人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评标价进行评标。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19.3 若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按评标委员会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投标处理。
19.4 评标委员会将按比较和评价最优在先原则,排列评价顺序,根据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确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19.5在评标期间,若出现符合本须知规定的所有投标条件的投标
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本次招标程序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19.6评标方法
本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将以综合评分法对具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进行评估,推荐综合评分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四家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提交采购人确认。
评标委员会将按商务、价格、技术部分进行评分,并对服务满意度的分值进行审核确认;其中商务部分满分为25分,价格分满分为30分,技术部分满分为45分,合计满分100分,另按服务满意度(分值范围-0.5至+0.5)对合计满分进行调校。
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的最终得分分别计算,计算方法:所有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与一个最低分后算术平均值。未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或未对具体评分项目进行答复说明的该评分项不得分。
所有分值的计算均要求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各部分评分分值及标准如下:
商务部分(A=A1+A2满分25分)
A1 投标文件制作质量(满分1.5分):投标文件装帧质量及主、副本一致情况,是否有缺页,是否有文字和计算错误或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等,因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造成的错误,每发现一处扣0.5分,本项目最高得分1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文件中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编写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由评委在0-0.5之间打分。
A2=X1+X2+X3+X4投标人情况(满分23.5分):
X1 投标人财务状况(满分2分):根据2008年经营情况报告(投标人提供07、08年度及09年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营时间不足的投标人按实际情况提供报表),审查投标人三年来的经营情况判断其履约能力,评委在1-2分之间打分。
X2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状况F(满分1.5分):根据投标人总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金大小,按照F=(XF-F1)/(F2—F1)+0.5的公式
进行打分,其中:XF为投标人注册资本金数额,F1为各投标人注册资本
金最小值,F2为各投标人注册资本金最大值。投标人必须提供其财产
保险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打分依据,否则该项不得分。
X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拟定的组织管理机构(满分3分):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点第七条的要求,按专门的服务机构1分(包括专人负责、专门的服务场所),完善的规章制度1分(包括人员管理的工作制度、车辆统保的服务流程系统、奖励和惩罚制度等),完善的服务体系1分(包括承保的服务体系、理赔的服务体系、财务和信息的服务体系、协调和统计的服务体系以及包括电子化平台、短信平台等其他
新型服务体系)进行打分。评委在打分时,根据以上对该项目的具体要求,只要投标人有回应且方案可行就得分,得分的档次中最低分为0.5分。但如果投标人没有按要求编制此项目或编制的内容不可操作,此项不得分。
X4服务网络(满分17分):根据投标人的服务网络情况,分为省内的地市和县(县级市)两个部分打分。省内设有网点到地市的在0-9之间打分,全省范围共有9个地市,按投标人设有网点的地市数打分,一个地市得1分。省内设有网点到县(县级市)的,分布到58个县(县级市)以上(含58个)的得8分,分布在58个县(县级市)以下的按照E=XE/58×7的公式进行打分,其中:XE为投标人省内设网点到县
(县级市)的数量。省内的地市和县(县级市)的网点数均按网点数=正式网点数+辅助网点数/3的公式进行计算。县(县级市)网点数按行政区域划分(除金门外共58个县及县级市),每个县(县级市)只计为一个网点,有正式网点的县(县级市)不计入辅助网点。
价格部分(B=B1+B2 满分30分):
B1年保费(满分25分):根据开标一览表中的平均年保费d,按照(D2-X2)/(D2-d2)×4+21的公式进行打分,其中:X2为投标人平均
年保费,D2为各投标人平均年保费最大值,d2为各投标人平均年保费最
小值。
B2优惠率a (满分5分):优惠率百分比的点数最高的投标人为满分,第二高者得3分,其它投标人得1分。如果所有投标人优惠率相同,则都得满分。
技术部分(C=C1+C2+C3+C4 满分45分):
C1车辆出险后的平均理赔总额e (满分20分): 根据开标一览表理赔总额,按照20-(D3-X3)/(D3-d3)×5的公式进行打分,其中:
X3为投标人平均理赔总额e,D3为各投标人平均理赔总额e最大值,d3为各投标人平均理赔总额e最小值。
C2车辆出险后的理赔申请(C2=H1+H2+H3 满分15分):
H1理赔的响应时间(满分3分):理赔响应时间是指投标人在接到出险电话,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按市区(1分)、省内(1分)、省外(1分)不同的出险地点,评委根据投标人的承诺和承诺的可靠性(参照网点的分布、无网点的解决方案)分别在0.5-1之间打分。
H2理赔预付制度(满分6分):有理赔预付制度,得3分,没有则此项得零分;在损失金额确定、责任明确的前提下,根据确定损失金额的预付比例的大小排序,由评委在0-3分之间打分,预付比例最大得满分,最小得0分。
H3理赔手续(满分6分):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理赔服务的便捷性,从代理理赔情况、理赔申请时间期限、理赔手续的繁琐程度三个方面
考虑,由评委分别在1-2分之间打分。
C3投标人综合实力和优质服务业绩(满分6分):根据保险人情况、服务质量保证体系、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和优质服务业绩与典型案例的分析,评委就其承保能力、偿付能力、投标人承诺的兑现能力、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提供优质服务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六个方面,分别在0.5-1之间打分。
C4优惠服务承诺(满分4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服务承诺书,全部响应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的得2分;投标人除招标要求和保险政策承诺以外给予的独特的实质性的服务承诺,由评委在0-2之间进行评分。
服务满意度(D,分值范围-0.5至+0.5):福建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了省直单位公务车辆09年度统一保险情况问卷调查活动,对2009年度四家中标保险公司的服务满意度进行考察;根据该问卷调查表的统计结果,在-0.5至+0.5的范围内按照D=T1/T×0.5+
T2/T×0.1-T3/T×0.5计算得分,其中:T为中标保险公司08年度投保
的所有参与问卷调查的省直单位单位总数,T1为对其服务情况满意的
参与问卷调查的省直单位总数,T2为对其服务情况较满意的参与问卷
调查的省直单位总数,T3为对其服务情况不满意的参与问卷调查的省
直单位总数;问卷调查表将在评标现场当场拆封清点并计算最终结果,由评委会进行审核确认。
总分=A+B+C+D
六、定标与签订合同
20.定标准则
20.1最低投标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20.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招标文件确定评标标准、方法,经评委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21. 中标通知
21.1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同时将落标书面通知没有中标的其它投
标人。
2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1.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第12款规定。
22.签订合同
22.1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参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的《合同》文本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若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前后表述不一致的,或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投标人未提出疑义的,按照采购人认可的表述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不予退还招标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2.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招标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招标项目的监督
23.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
23.1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可视情依法派员对本招标活动的全程进行监督。
23.2投标人如对招标活动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述招标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省直属的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以及具有行政职能的经济组织和中央驻榕行政事业单位和下属编制单列单位)2010年度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中标保险公司。
二、招标内容:
1、承保单位应为投保单位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以下简称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等六种必保险种的承保,其中不计免赔特约险针对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等四种必保险种,并要求承担玻璃单独破碎保险责任(若以上六种必保险种包括这保险责任则无需单独列示,如不包括则需另列涵盖这种责任的保险险种)。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按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车辆损失险按车辆重臵价(在产车辆按政府采购价、停产车辆比照类同在产车辆的政府采购价)投保,车辆盗抢险按实际价值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按30万元、50万元两档由用车单位自行选择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人均保额由用车单位以2万元(含2万元)为起点自行选择投保。
2、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附件2-2提供的车型和具体情况,说明并填写相关保费、费率、优惠后的保费、费率及具体保额以及理赔处理的具体方法和金额,以利评标委员会评审。车辆无赔偿奖励的优惠条件要求直接抵扣保费,在投标书中注明抵扣方法;若投标保险公司的优惠形式不按无赔偿形式出现,同样要求直接抵扣保费,并在标书中注明原先的优惠形式及保费抵扣方法。
3、所有参保车辆的保险年限为:各单位公务车辆实行一次性投保,保期从2010年1月1日始至2010年12月31日止。参保车辆原保险到期日在2010年1月1日后的,投保人要求不再在同一公司续保或保费优惠高于本次招标要求调整的,协议内的保险公司应允许退保,但不得按短期费率收费,新保单保期按原保险到期日的第一时间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该类参保车辆的保费按实际发生的月份进行计算。中标的保险公司在中标后应于2009年12月15日前做好应承保车辆具体情况的登记和测算工作。
4、本次省直单位公务用车统一投保项目将选定综合评议分得分由高至低排序前四家的保险公司为中标承保单位。
三、招标要求:
1、本次招标将车辆的类型分为客车和货车。客车包括国产、进口的皮卡、轿车、商务车、小巴、中巴、大巴及以载人为目的的各种车辆;货车以载货为目的的各种车和1.25吨以上的客货两用车。
本次招标认定的影响车保保费、理赔的因素有:车辆的类型、车龄、座位(吨位)、车辆的价格部分以及各险种投保的金额。各投标人保险政策中所考虑的其他因素,在不违反行业规范的前提下给出一个固定系数。投标人应根据本次招标认定的影响车保保费、理赔的因素和各自保险公司的车辆保险条款和政策,说明各险种保费的计算方法、优惠政策和具体的出险、理赔、服务措施。
2、各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次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所有参保车辆给出一个针对年保费的统一优惠率(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除外),并以此计算保费,承担投保单位公务车辆的保险责任。
3、在参保车辆的保险责任期内,若中标的保险人的保险政策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和投保人,投保人有权享受其优惠政策。除行业政策调整外,不利于投保人的新的车保政策,将被拒绝。
4、各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附件要求详细说明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格式提供相关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5、非省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车辆按自愿加入的原则,可以参照本次招标确定的原则投保。
6、中标人根据其保险政策和投标承诺,制定《福建省省直单位车辆保险服务指南》,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校并交省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分发给所承接的投保单位和所承保车辆的驾驶员。
7、各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建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定地点,形成整套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为服务对象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车辆统保信息汇总等业务。
8、中标人在保险责任期内,从第二季度开始必须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内将上一季度所承保的有关保费资料统计提交采购中心,以便于下一年度招标使用,若不提供将直接影响下一年度参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车辆保险招标资格,统计资料包括投保的具体单位、车型、数量、
保费总额及理赔情况等。
9、中标人应接受电话预约投保、业务咨询以及上门接受投保;测算投保车辆的保费并提供保费测算单和“交费通知书”;投保单位根据加盖公章的保费测算单和“交费通知书”转帐后,中标人应即时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并送交保单和发票。
10、中标人应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定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表》的相关险种条款及响应本次招标要求编制的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承诺的内容,承担服务对象机动车辆的保险责任。
11、对中途投保的车辆,中标人应按实际投保天数计算保费(保费按日费率计算)。
12、中标人应上门接收投保单位理赔单证以及提交赔款,应对有关车辆出险报案、现场勘察、施救、理赔等在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
13、中标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约定,依法承担赔偿金额。
14、各投保单位对选择的承保保险公司提交的测算单和“交费通知书”(加盖承保保险公司统保专用章)进行审核后,以转帐或支票方式支付保费。保险公司出具正式保险凭证和正式发票后,应及时将各投保单位的保单和汇总明细表送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投保单位根据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核后的保单、明细表和承保单位开具的专用发票办理车辆保费报销手续。
15、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必须切实可行,不得有模凌两可的说法。 16、根据中标保险公司的履约情况,如中标保险公司违约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二次违约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以后每次违约按上一次违约扣除的履约保证金的双倍金额扣除履约保证金,以此类推,直至扣完全部履约保证金并将失去下一年度投标资格,是否违约以投保人的投诉调查核实为准。
17、投标人的承诺不得有违反保险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作为废标处理,并取消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18、投标人如被授予保险合同,不允许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其他保险人。
第四章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合同
(参考文本)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的保险公司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代表签订车辆保险框架协议,并审核中标方编制的公务车辆保险服务手册。
各参保单位与中标的保险公司签订的具体车辆保险合同在车辆保险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签订。合同条款及格式按照各自保险公司的合同条款及格式,但必须结合此次招标的要求、特点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
本次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的招投标文件及各中标人的相关澄清确认函件均作为车辆保险框架协议及具体车辆保险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检 索
1. 投 标 书 2. 开标一览表
3. 车辆保费的计算及理赔处理计算 4. 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 5. 具体车型保险案例分析 6. 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 7. 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 8. 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9.优惠服务承诺书
10.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 11.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2.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 标 书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本签字代表(全名、职务)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7份。
(1) 开标一览表
(2) 车辆保费的计算及理赔处理计算 (3) 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 (4) 具体车型保险案例分析 (5) 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 (6) 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 (7) 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8)优惠服务承诺书
(9)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 (10)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2) 以 方式提供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2.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投标人所提交的材料中所含的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是不可拆卸的。如发现所提供材料不全,责任由本公司自负。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本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投标有效期为: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
5.如果发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条所述情况,则同意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或采购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备注:
1、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第二点第1条中要求承担的保险责任,若无法在必保险种中涵盖的,投标人可另外提供其他险种,并单独列示出来;
2、优惠率a、平均年保费d、平均理赔总额e具体表述详见具体车型保险案例分析;
3、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再制作一份和投标保证金单据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注“开标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正本投标文件密封袋中;
4、上表不包括交强险。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三、车辆保费的计算及理赔处理计算
投标人名称:
备注:1、该表可用公式或文字说明。投标人应列明详细的责任范围。
2、对保费计算和理赔计算公式中的内容必须做详尽的解释。
3、以上保险险种必须包含本招标项目要求承保的除交强险外五个必保险种和一个保险责任;若投标人提供的必保险种中包括这一种保险责任的,则无需单独列示;如不包括,则需在上表的“投标人提供的其他险种”中另列涵盖这一种责任的保险险种。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四、基础保费费率表及各动态系数值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要求的必保险种,根据各公司本次招标所使用的不同类别车型的基础保费费率,以及各险种保费和理赔公式中动态系数的确定值。凡影响本次招标承保车辆必保险种保费和理赔价格的所有因素,都必须清晰地罗列出来。投标人必须考虑本次招标的特点,尽量简化基础保费、费率及各动态系数值的可变因素。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五、具体车型保险案例分析
投标人应根据以下几种车型的具体参数的要求分别计算本次车辆统一保险除交强险外五个必保险种和一个保险责任所承担的年保费(包括无赔偿优惠计算在内)和优惠后的年保费以及每辆车的理赔处理方法和理赔金额,投保期按一年(即2010.01.01-2010.12.31)计算。以下车型投保金额均为新车重臵价,盗抢险保额按实际价值投保。所有案例分析中所选择的险种及免赔率必须保持一致,且包含本招标项目要求承保的除交强险外五个必保险种和一个保险责任。投标人在所有案例车辆的同一险种的年保费及理赔计算中,选择的免赔率必须一致。各投标人应详细列出计算过程并适当加以文字阐述。投标人可列表比较也可文字说明。参考表格附后。
具体车型及各自不同的案例如下(以下案例均为足额投保,投保时间为2010年1月1日起,出险时间都在2010年6月25日):
A、
桑塔纳轿车,按13万元投保,车辆初次登记时间:2003年1月,已行
驶5万公里,车龄6年11个月,无ABS,有防盗锁,第三者责任险投保5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人投保2万元,出险情况:车辆发生自燃,整车报废,无人员伤亡。
B、
东南旅行车, 11座,按17.98万元投保,2005年3月购,已行驶
4万公里,车龄4年9个月,有ABS及防盗锁,第三者责任险投保5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人投保2万元,出险情况:省外发生碰撞,他人肇事逃跑,责任事故无法确定,车辆报废,司机当场死亡。
C、
上海通用轿车,按24万元投保,2009年7月新购,车龄5个月,有
ABS及防盗锁、5人座,第三者责任险投保5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人投保2万元,出险情况:省内遭遇泥石流,车辆维修费7万元,车上乘客重伤一人,医疗费用3万元;2人轻伤,各花费医疗费用1万元。
D、 丰田皇冠轿车,按25万元投保,车辆初次登记时间:2006年5月,行驶25000公里,车龄3年7个月,有ABS及防盗锁,5人座,第三者责任险投保5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人投保2万元,出险情况:省内全车被盗,公安交警手续齐全,三个月后追回。
E、 别克GL8旅行车, 7座,按34万元投保,2007年4月购臵,车龄2 年8个月,已行驶2万公里,有ABS及防盗锁,第三者责任险投保5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人投保2万元,出险情况:省外发生碰撞,对方负全责但无支付能力,我方无责,车辆维修费用5万,无伤亡。
F、 奥迪A6轿车,按45万元投保,2008年8月购臵,车龄1年4个月, 已行驶1万公里,有ABS及防盗锁,5座,第三者责任险投保50万元,车上人员
险每人投保2万元,出险情况:驾驶座挡风玻璃被人为重物撞击导致完全破碎,修理费1000元,责任事故无法确定。
G、
丰田考斯特,按60万元投保,2004年10月购,车龄5年2个月,
已行驶2.5万公里,有ABS、无防盗锁,26座,第三者责任险投保50万元,车上人员险每人投保2万元,出险情况:省外发生碰撞,车辆维修费3.5万元,车上乘客死亡2人,我方负主责,对方承担我方30%的损失金额。
参考表格:
(一)具体案例分析表
备注:1、各个案例可按上述表格的形式分别列出
2、优惠前年保费、优惠后年保费、理赔金额这三项要求提供计算依据并标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计算依据的出处,详细列出计算过程并适当加以文字阐述,不能只单列出计算结果。
(二)案例汇总分析表
平均年保费d=5%Ab+10%Bb+25%Cb+25%Db+20%Eb+10%Fb+5%Gb 平均理赔总额e=5%Ac+10%Bc+25%Cc+25%Dc+20%Ec+10%Fc+5%Gc Ab指案例A优惠后的年保费,Bb指案例B优惠后的年保费,Cb、Db、Eb、Fb、Gb依此类推;Ac指案例A优惠后的理赔金额,Bc指案例B优惠后的理赔金额,Cc、Dc、Ec、Fc、Gc依此类推。
优惠率a为针对本次省直车辆统一保险采购项目所有参保车型的统一的优惠率。优惠率a=1-优惠后的年保费b/优惠前的年保费。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六、出险车辆理赔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内容:
1、理赔响应时间的内容按市区内、省内、省外三个方面情况进行描述。 2、理赔预付制度的内容应说明理赔预付的条件和理赔预付的金额。
3、理赔手续的内容根据招标文件必保险种,按承保人单方面提供、承保人和投保人双方提供、三方以上合作要提供的三种情况,明确提供手续的主体、数量、期限等。
4、车辆出险后的理赔申请情况可按上述表格形式加以阐述,也可用文字形式按上述类别分项详细说明。
5、对车辆出险后的理赔申请情况必须做清晰具体的解释。 备注:承保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七、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
注:1.奖励名称按奖励证书或文件逐一详列。
2.颁奖单位级别在其相应栏目上打√。
3.应附上奖励证书或文件的复印件,方予认可。
(3)典型案例
备注:若新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前三年度的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可以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优质服务业绩表与典型案例。
八、投标人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本附件投标人自行组织编写,格式不拘。但必须明确表述投标人单位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现状和水平。包括:服务网络、服务人员(承保理赔、财务核算、信息反馈系统、答疑、咨询等专职人员、联络人及联络电话)、重大灾害应急预案的详细内容等。
九、优惠服务承诺书
内容应包括:
1、经营组织结构安排; 2、经营人员安排;
3、车辆档案信息的管理;
4、其他险种提供的优惠服务;
5、除1~4条外,另承诺提供的优惠服务,其内容包括理赔、查勘、定损、赔款的响应时间和方式,车辆的维修、伤亡人员救治的具体措施,中途参保等;
6、投标人认为可增加的其它优惠服务的内容; 7、违反以上承诺的处罚承诺;
8、投标人实际给予的独特的实质性的优惠和服务承诺,用最简捷的文字总结出来,300字以内。(如有的话)
以上请根据可能情况和在法规允许范围内用文字或表格逐条明确表述。
十、公务车辆统一保险服务手册提纲
提纲性地从投保程序、理赔程序、服务网络三个方面列出本次招标中对承保人
提供车保服务的承诺,要求服务网络必须提供服务网络地点、联系人及其电话。(结合投标人的保险政策和投标文件的承诺)
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各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阐述(2009年度中标保险公司必须提供关于去年履约情况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理赔时间、业绩、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报送资料情况等方面)。
十二、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第 (招标编号)投标邀请,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合同包/品目号) (服务名称),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以及投标文件中所有提交的文件和材料是真实的、准确的。
2.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副本七份,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传 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
(一) 2008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要求:尽量以列表的形式阐述,若无法提供,应加以文字说明(07、08年及09年上半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经营时间不足三年的投标人按实际经营情况提供报表)。
(三)人员构成表
(四)根据本次招标拟定的机构方框图(按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点第7条要求编制)
1、
组织机构方框图; 2、 管理机构方框图;
(五)省内服务网络分布 1、根据评分要求在上表空格内分别填入省内正式网点或其他替代辅助网点分布到地市和县的数量,没有可不填。
2、正式网点:根据省保监局提供的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证明文件以核定的省内各地、市、县(县级市)服务网点数量。
3、辅助网点(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必须详细列明辅助网点的服务场所,联系人员及电话,与当地维修厂或者相关机构签订协议的复印件(协议内容必须授权事故现场勘察权限),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必须包括兼营代理保险项目)和保险监管部门核发的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如无提供视为无效。
4、上述资料提供复印件的应是最新、清晰,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就我方全部所知,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现有资料和数据,我方同意根据贵方要求出示文件予以证实。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电 传: 传 真: 电 话:
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授权书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名字与工商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名字一致) 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本公司处理投标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
投标人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 单位: 部门: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件
授权方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省公司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接受授权方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该执照业经年检,真实有效。
现附上由 (签发机关名称)签发的我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该证件已经年检,真实有效。
(注: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提供复印件,需复印包括能说明经年检合格的内容,必须标明经营范围,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投 标 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 期: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从事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业务单位资格相关证明
投标保证金银行回单或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
其它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