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职业技术学院院学生会主席团职责
05-28
院主席团职责
学生会主席团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由学院领导考核、面试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包括学生会主席一名、常务副主席二到三名和各系主席。
主席团的职责包括:
1、学生会主席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学生处的领导,接受院团委的工作指导;
2、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对学生会重大事情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3、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4、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5、负责院、系举办各类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6、督促学生会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开展,并及时反馈各项工作和活动的进程情况;
7、负责对学生会各部门提出的由院学生会主办的活动的方案进行审批;
8、带领学生会向稳定、积极向上的方向发展;
9、整个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10、主席团成员实行分管制, 每位主席分管若干部门,并确保这几个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11、集思广益,积极引导学生会内部的改革与创新工作;
12、及时准确地向院有关部门反映学生的问题和建议,定期向院学生处、团委汇报学生的学习、工作和思想状况;
13、组织各部门参加院学生会例会,并主持院学生会会议;
14、指导各班班委工作;
15、 完成院领导、团委老师交办的各项工作;
16、督促检查各部工作的完成情况。定期检查各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使其在计划和总结中,发扬成绩,找出缺点,不断提高工作层次和水平。及时督促各部工作的完成,帮助协调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17、及时把广大同学的呼声和要求向上反映,同时把上级组织的支持,指导和帮助向下传达。
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会 主席团
09届学生会2010年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