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考员职责
监考员职责
1.按照考试工作程序组织实施本考场的考试,确保本考场按 统一规定进行考试;维护考场秩序,如实记录考试实施情况,保证 考试正常进行。考试时间30日上午8:30—11:30,请提前 40分钟到达考场,考场指令在考务手册第10—12页,
请注意A、B卷和A、B卡的发放顺序。
2.必须在考生进入考场前认真清理考场,确保考生座位周围 无书籍、资料以及有可能影响考试的其它物品。
3.按时领取试卷及考试相关材料。领取时,检查所领试卷袋 面所标注的考试时间、科目、试卷数量与所监考考场的时间、科目、 考生人数是否一致,试卷袋密封是否完好无损,按要求履行签 字手续。领取后两人一同直达考场。
4.要在考试开始前15分钟完成考生入场工作,以确保按时播 放(宣读)考场指令;考生按时答卷。组织入场时,要严格核验双 证,即检查考生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有无有效印鉴、是否过期、有无 涂改或伪造痕迹;核对考生准考证、座位贴签、考场座次表和有效 身份证件上照片是否与考生本人相符。
5.按统一要求悬挂或书写规定的板书内容,宣布考试注意事 项。
6.在考场当场启封、核对、分发考试材料。启封时,由本考 场两位考生见证、签字。
7.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内,认真播放或宣读考场指令,按 照考场指令的要求组织考试。
8.指导考生清点试卷页数是否齐全,检查试卷是否有污染、 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及时发现、解决问题。
9.指导、检查考生在答题卡(纸)规定的地方填写或填涂考 生姓名、考号等项目。
10.在正式答卷前、考试期间、尤其是闻收答卷过程中,要认 真核对答题纸(卡)上填写的姓名、考号是否与准考证、身份证件 相符。
11.督促考生遵守《考生守则》,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发现考 生违规作弊时,要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将违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 记录表”,保留考生违规作弊证据,同时通知考点办公室,将《违 规处理告知书》送达相关考生。对考试中的偶发事件,要在保证考 试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按照《偶发事件处理办法》妥善处理,并及 时向考点负责人汇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主考。
12.考试正式开始15分钟后,不再允许迟到考生入
场考试。按要求对缺考考生的考试材料进行技术处理(填写并记 录相关信息)。
18.考试期间,不允许考生提前离场。
14.在考试过程中,如个别考生不慎将答题纸(卡)污损,需 用缺考考生答题纸(卡)调换,必须经考点办公室批准,在污损答 题纸(卡)上签字并注明原因,并在考场记录表“异常情况记录” 栏中说明。
15.对试卷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 处提出询问时,核查后应予当众答复。
16.维护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监考员有权制止除本 考点主考、副主考、巡视员、联络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进入考场。未 经主考同意,不允许任何人进入考场和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17.遵守监考纪律,严肃认真、精力集中,不擅离职守,不做
与监考无关的事,如在考场内吸烟、阅读书报、聊天、打瞌睡、抄 题、做题、念题等。
18.在考试期问,不得将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讯
工具带入考场,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纸或草稿 纸等考试材料带出或传出考场。考试结束要回收草稿纸
19.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考试结 束时间。一到,按照统一要求依次收集、整理全部考试材料,在考 生准考证上签字。清点无误后,宣布考生退场。缺考的试卷、 答题卡要标注“缺考”字样并签名和日期。
20.考试结束后,检奄、清理考场,并立即将考试材料、违规 作弊考生证据和·。考场记录表”交考点负责人验收、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