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老年活动室管理制度
1、老年活动室原则上对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人员开放,受村服务中心的领导和管理。
2、文化娱乐室的一切设施(财产)属于本村服务中心所有并登记在册,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
3、凡在本文化娱乐室内活动的人员应当接受管理,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将文化娱乐室的器具携带外出活动,不得出借租用。
4、凡在本室活动的人员应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提倡积极向上的娱乐方式,反对一切赌博行为。
5、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不得随意扳、摇、拧室内的一切设施(电器)。活动结束时,随手摆好桌椅板凳,妥善旋转活动器具。
6、保持室内清洁,杜绝在室内抽烟、吃零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等不文明现象。
7、讲究文明礼貌,不得在声喧哗、打闹和争吵。
8、居住在本村服务中心以外的村民需要到本文化娱乐室活动的,应向服务中心申请,经批准登记并愿意遵守本文化娱乐室规章制度的,方可参加活动。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各项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做到科学谋划,规范管理。
2、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辖区的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3、对辖区内需求老年人调查摸底,并适时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建档。
4、及时受理需求居家养老服务老人提出的申请,按照《居家养老服务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5、根据对象需求,及时调整或更新服务项目,创造出具有特色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6、做好服务记录,每周对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回访。
7、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抓好日常工作,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有责任监督核查或调整服务人员。
8、做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宣传与咨询。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制度
1、服务中心员工必须团结一致,工作中主动热情、细致周到。
2、服务中心员工上班不得无故请假,不迟到不早退,有急事提前请假。
3、服务中心员工必须着装整洁,对老人有礼貌,态度诚恳,工作负责。
4、服务对象提出服务要求无论有偿、无偿均做到一视同仁,及时处理。
5、服务人员必须对服务对象做到“五不准”:不准辱骂服务对象;不准歧视、虐待、戏弄服务对象;不准向服务对象或家属索要财物;不准损坏、丢失、私拿服务对象财物;不准让服务对象帮干本职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