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工会--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问责工会――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邢卫华
二零零六年七月十日,一桩企业状告媒体,以名誉侵权为由,向两名记者索赔三千万,并已要求相关法院查封并冻结了两名记者位于广州和上海的房产、汽车、银行账户等个人财产的爆炸性新闻,使人们在一夜之间,知道了《第一财经日报》,知道了“富士康”,知道了台湾首富郭台铭,知道了他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知道了这个公司属下的“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 有限公司”,更知道了什么叫财大气粗,什么叫有钱能使鬼推磨……
什么是“鬼”?
八月十八日,苹果公司针对富士康在深圳的工厂状况发布了一份报告。该报告称:调查小组发现,该供应商复杂的工资结构,明显违反了苹果公司的供应商行为准则《Supplier Code of Conduct》(下称《行为准则》) 的相关要求。同时,调查还发现,富士康员工的加班时间超过了《行为准则》有关最高每周工作六十小时、至少休息一天的规定。苹果公司还通过检查不同生产线上七个月的换班记录,发现起码在这段时间内,富士康员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时百分之三十五,而其中四分之一的员工,连续工作六天以上。
这就是“鬼”!
而在二零零四年,郭台铭也曾因台湾《工商时报》一篇相类报道,以鸿海公司名义,向台北地方法院申请扣押记者旷文琪的个人财产,也索赔三千万新台币,也弄得媒体纷纷扬扬,最终迫使台湾《工商时报》及记者与其达成和解——看来,郭大老板很会闹“鬼”,而且非常喜欢“三千万”这个数字……
财大气粗嘛!
这“气”直把《第一财经日报》当事记者翁宝“粗”得神经兮兮,直在博客里大写《这是我近十年媒体职业生涯中最艰难的时刻》,直让看的人倍感压力,一想起“钱”大人来,就气短心虚没底气……
幸亏郭大老板只是“闹闹鬼”,目的不过是让《第一财经日报》老老实实与他妥协,重玩一个敲山震虎,警告媒体今后在“钱”大人面前,别再不自量力——
好家伙,看把人吓得这一脑袋汗……
可是——哪个地方似乎有点不对了吧……?
咱们好像曾经早已不在“钱大资本家”面前低声下气了吧?好像谁敢侵犯工人权益,就有个什么组织出来说话吧?好像它叫……那个什么来着——噢,对了,它叫“工会”!
对,就是它——工会!
喂,工会,富士康侵犯工人权益时,你到哪去了?
喂,工会,富士康强迫工人验血,以便找出合适人选为公司一位高层人士捐献骨髓时,你又到哪去了?
当年深圳多家制衣厂烧了那么多起大火,烧死、烧伤那么工人时,你又到哪——噢,想起来了,那时你不在那里……
可现在你已今非昔比,无处不在了,就连那个国际著名超市连锁、在中国就是敢不建工会的沃尔玛,也都交枪投降了,怎么中国工人在外资、内资、公资、私资企业中的权益保障中,还是看不到你万分熟悉却又万分陌生的身影呢?
远的咱就不说了。就说这个富士康事件,假如你能稍稍负起你的一点点责任,还至于让侵犯工人权益的现象,闹到非媒体出面不可吗?还至于让郭大老板这样的“钱大人”们,趾高气扬的“闹鬼”吗?还至于让敢于报道,敢于替你们担负责任的记者,承受如此巨大压力吗?
而一个区区企业,竟敢强命工人献出自己的骨髓——不管这件事最终实现没实现,试问这样的“工人”,在财大气粗面前,与“奴隶”有什么区别!
工会,一个工人曾经那样熟悉的名字,现在怎么却变得这样陌
生……
是工人忘记了你?
还是你忘记了工人?
即如秦皇岛耀华玻璃集团工人孟晓云为企业利益被黑社会砍伤致残一事,不管前前后后、左左右右存在多少问题,作为你这个组织中的一员,无论从哪方面说,你都应该给予关注,关心,关怀吧?
然而,当今年春节,公安局长、政委代表警方到孟晓云家探问,并自掏腰包,各为孟晓云留下二百元钱时——你在哪里?
四百元钱虽不算多,但那是一份心意!
是一份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关心,真诚安慰……
而当孟晓云在耀华住宅区丢失了电动单车,管区派出所蹲守十余天无果时,警官、警员们在知道孟晓云身体伤残,无车不能正常行动,连上、下班都困难后,便主动集资为他购买了一台新车……
没有任何规定要求公安局必须这样做,也没有任何人要求局长、政委必须这样做,更没有谁要求警官、警员必须这样做,但人家却做出来了——要是为了做秀,他们有专用的摄像机,专门的宣传科,会让媒体广泛宣传,为自己创造形象,可局长、政委、警员,却无一不是悄悄的来,悄悄的去,悄悄的做,一切只为了警民之间感情上的真
诚交流与沟通……不管警方还存在多少不足,起码这些行为,总是在为创建和谐社会而努力吧?
两相对比,斯时斯地,你上万人的耀华玻璃集团堂堂大工会在哪里?再怎么说,孟晓云也交了三十多年的工会会员费,可孟晓云因公致残后的六年来,你们探望过他一次吗?
而当警方在为孟晓云事件的“因公致残”定性出具证据,并在所涉劳动局等相关单位之间上下奔波时,你们又为孟晓云做过些什么?假如你们能稍稍担负起一点本该由你们担负的职责来,孟晓云还至于托着伤残的躯体,为了上京下省弄得身心疲惫,更弄得警方左拦右挡,深不是、浅不是的为难吗?
工会,你的首要职责,就是维护工人的合法权益!
而在“工人”这个概念中,也根本就不分什么“城市工”、“农民工”——只要务工,不管在城市,还是在农村,就是实实在在的“工人”;而不管他们加入没加入你的组织,他们的权益保护,也都是你的首要责任!
否则,工人要你这个“会”干什么?
组织文体活动吗?
不对呀,“文”有文化局,“体”有体育局啊!
负责困难补助吗?
也不对呀,这些事应该归民政局管啊!
要么就是组织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
更不对了,那是劳动局的事啊!
噢,对了——办职工平价商店!
这个还真听说过,可现在那些商店在哪呢?
那你到底负责——算了,还是别问了,越问越糊涂,糊涂得都不知道是你们糊涂,还是我们糊涂了……
那么,你能不能真真实实、明明白白的告诉我们:
工会——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200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