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药店新版GSP认证
01-25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目 的
为加强药品的质量,确保药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进出迅速和避免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二)依 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
(三)内 容
一、设立的药品库房为阴凉库,药品储存管理人员,要掌握药品在储存期间的变化规律,积极创造适宜的储存条件,维护药品质量及效期,降低药品损耗。药品储存应按规定进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二、药品储存保管人员应对药品实行分类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开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
(3)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
三、药品存放应按生产批号顺序分层堆垛码放并标有效期标识,出库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四、做好库房温湿度的检测和管理,每日两次对库房温湿度进行检测记录(上午9:30--10:00,下午4:30—5:00定时)超出2℃--30℃规定范围的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调节温湿度,并予以记录,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五、药品在库储存时,应有效期标识,保管员对在库的药品进行月报。
六、保管员对出库的药品必须做到帐、票、货相符。
七、 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污染药品。
八、储存仓库要做到避光。要设有防虫、防鼠、防潮、防水、防霉烂及防污染措施。
九、药品储存中发现问题不得出库销售,由保管员填写质量可疑药品报告、确认单报质管员审核处理。
十、建立药品库存保管卡,记载药品进、存、出状况,因保管员未尽职责,工作不实,造成药品损失的,将在质量考核中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