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分类
03-06
医疗废物的分类: 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2、病理性废物: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
3、损伤性废物: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4、药物性废物: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 医疗废物处理流程:
1、医务人员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
2、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但包装物和容器应符合>。
3、医务人员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包装物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液和其它缺陷。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封口紧实、严密。
5、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或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记并附中文标签,标签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 6、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任意取出。 7、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路线运送至院内临时贮存室。运送过程中应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8、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每天对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进行过称.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经办人。
9、临时贮存室的医疗废物由专职人员交由县卫生局县环保局指定的专门人员处置,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并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