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XX县人民法院
关于服务和保障重点项建设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和中央、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全面小康,走出转型新路”两件大事,按照王建明书记在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主动服务转型跨越发展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目标要求
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是政法机关的职责所在,广大干警要深刻认识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软环境,事事都是软环境”的观念,以“排干扰、解纠纷、化风险、保平安”为着力点,以扶商亲商安商富商的公仆情怀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具体做到六方面:一
要更加自觉地更新执法理念;二要更加主动地维护项目安全;三要更加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四要更加积极地创优投资环境;五要更加科学地防范法律风险;六要更加严肃地整顿纪律作风。
三、工作举措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全县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我院干警要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理念,变被动审判为能动司法,采取九项措施,积极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泽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提前介入。对重点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流转、行政处罚等引起的民商事、行政纠纷,做到提前介入,先期处理。
(二)诉讼指导。对确需进入诉讼程序处理的纠纷,积极提供诉讼指导,努力为企业避免诉讼风险和经济损失。
(三)快速立案。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起诉的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涉诉案件,做到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交办。
(四)严格审批。对重点项目建设单位被诉的案件,严格立案审批,把不影响企业声誉、不影响企业生产、不影响企业经营作为衡量社会效果的标准,依法保护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优化力量。对有较大影响的重点项目建设涉诉案
件,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合议庭,由庭长亲自担任审判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庭审,接受社会监督。
(六)优先办理。对诉讼至法院的重点项目建设案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最大限度缩短审执期限。对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审限的,严肃追究承办人的相关责任。
(七)加强调解。坚持调解优先,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妥善化解群众与重点项目建设企业之间矛盾纠纷,做到既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的合法利益,又保护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八)积极执行。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实行包案到人,限期执结。对重点项目建设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坚持慎用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力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九)严打犯罪。坚持从重从快依法打击破坏重点项目建设的刑事犯罪,严惩破坏企业周边环境的村匪屯霸等流氓恶势力犯罪和企业内部的贪污、侵占、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四、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院长XX为组长、副院长XX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组员的“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深入推进活
动顺利开展。全院干警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重点项目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二是进行责任分解,落实部门职责。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地域,延伸审判和执行工作职能,将服务和保障各个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分解到我院职能部门中去,做到每一个重点项目都有一个责任部门、一名责任人和一名责任领导,积极为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提升服务水平。各责任部门要强化工作部署,加强与服务重点项目企业的联系,对排查中掌握的可能引发的矛盾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已经发生的涉诉纠纷要充分调动内外资源进行调处,并将走访联系、矛盾排查、纠纷处理等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台账,对涉及重点项目案件中出现的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议。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借助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服务和保障重点项目活动的开展情况、工作特点和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扩大对外影响,进一步提升法院和法官的社会形象,为法院服务和保障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