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一、思想道德(5分)
1. 参加形势政策教育课1.5分。旷课一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2分,到会达不到2/3以上此项不得分,形势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加0.1分。
2. 参加党、团活动1.5分。少一次扣0.2分,结业考试不合格扣1分。
3. 参加党校学习1分。少一次扣0.2分,结业考试不及格不得分,考试成绩在85分以上加0.5分,被评为优秀学员加0.5分。
4. 参加精神文明实践活动1分。做好事一次加0.2分,拾金不昧金额较大的加1分,参加班级或各部门实践活动一次加0.5分。
二、社会实践(6分)
1.获市级荣誉称号得2分,获校级称号得1分(包括奖学金和“优干”、“优秀学生”)。(上限2分)
2.志愿者服务得2分。参加每次活动得0.3分(包括党员自律服务队工作)。
3.实践报告在杉达校报上发表加1分,在光彪网页上刊登每次加0.2分(上限1分)
4.担任课代表得0.3分,表现突出者加0.5分(每学期最多2位同学)
5.卫生值日检查中得95分以上的同学每次加0.3分,少参加一次扣0.2分。(上限2分)
6.以班级为单位获得校级荣誉称号每次每人加0.5分,主要负责人加1分。(上限
1.5分)
三、遵纪(7分)
1.早自修迟到一次扣0.1分,旷一次扣0.2分,直到减完为止。
2.晚自修迟到一次扣0.1分,旷一次扣0.5分,早退一次扣0.2分。
3.上课迟到一次扣0.2分,旷课两小节扣2分,旷课4节此大项不得分。
4.不诚信 ,考试作弊 此大项不得分。
四、社区文明(4分)
1.安全守纪1分。晚归一次扣0.2分,无故不归者扣0.5分,不按时熄灯一次扣0.5分,熄灯后打牌、大声喧哗扣1分,情节严重的此项不得分;使用违章电器、在寝室吸烟等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此项不得分。
2.文明寝室加0.5分,寝室长1分;星级寝室加1分,寝室长1.5分;申报文明寝室而未被评上的加0.2分/人,寝室长加0.4分。
3.参加党员工作站工作加0.5分,楼管会组员及层长加0.5分,被评为先进个人加1分。
五、文体、社团活动(2分)
1.参加校内文体活动1分。每次加0.3分。
2.竞赛获奖1分。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8分,三等奖0.6分。
3.参加社团活动加0.5分,社长加1分。
六、社会工作(3分)
1.担任班干部1分,担任班长(包括考勤班长)、团支书加1.5分。
2.担任学院干事1分,担任部长1.5分。
3.住楼辅导员助理、楼长及党员工作站站长加1分,党校工作人员加0.8分。
七、技能培训(3分)
1.大一取得全国英语四级证书加1分,460分以上者加1.5分。
2.大二计算机通过一级者加1分,成绩优秀者加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