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词短语中修饰语排序的认知原因
文化研究
2007.10(中旬刊)
名词短语中修饰语排序的认知原因
□
摘
要
刘莎
211086)
(东南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南京
英语中名词短语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构成成分:限定词、前置修饰语、中心词、及后置修饰语,本文即意在探讨英限定词
前置修饰语
中心词
后置修饰语
排列顺序
文章编号:1672-7894(2007)10-198-02(一)陆丙甫的“可别度领前原则”
根据陆丙甫所指出的:“名词内部定语的顺序,以及人类语言基本语序和名词短语内部语序的总分布也都受指别性影响:指别性这强的成分,或对整个名词短语指别性贡献大的定语,倾向于前置。个总倾向可以称为‘指别性领先原则’。”不少学者认为指别性的实质主要是指“识别可能度”(identifiability),可以简称“可别度”。
⑥
语名词短语构成成分的排列顺序,以期找到其中的认知原因,在看似杂乱无章的排列中找到规律。
关键词
中图分类号:H05一、引言
根据RandolphQuirk,SidneyGreenbaum,GeoffreyLeech及Jan
文献标识码:A
Svartvik所编写的AComprehensiveGrammaroftheEnglishLanguage,名词短语主要可分为以下几个构成成分(constituentparts),分别是:限定词(determinative),在名词词组中对名词中心词起特指、类指、以及表示确定数量和非确定数量等限定作用的词类①;前置修饰语(premodification),包括一切出现在中心词之前的修饰成分,主要包括形容词或形容词词组、名词或名词词组、-ing分词、或-ed分词;中心词(head),一个片语的中心部分,片语的其他成分与中心词在语法或语义上有着某些联系;及后置修饰语(postmodifica-
可别度具有较高的概括性,最能反映分布形式和功能的一致性,突
出了“识别”这一人类认知活动中最初始的基本因素,突出了人的主观能动性。
根据陆丙甫,该原理包括三条表述,其中对名词短语内部修饰语排列较有作用的是表述一和表述三,即:
可别度领前原理(表述一):如果其他一切条件相同,可别度高的成分前置于可别度低的成分。
可别度领前原理(表述三):如果其他一切条件相同,那么对所属名词短语可别度贡献高的定语总是前置于贡献低的定语。
需要补充的是虽然在此列举了可别度领前原理的两条表述,但实际上两条原理表述是一致的。名词短语内的定语也是一种成分,根据原理表述一,即可别度高的成分前置于低的成分,将“成分”替换为“名词短语内的定语”后,即可得出原理表述三,因此表述三实际是表述一应用于某一特定方面得出的。例如,
tion),包括一切出现在中心词之后的修饰成分,主要指介词词组、非限定分句、关系分句、某些前置修饰语的补足成分以及某些较长的形容词词组。例如,
1.Thefatladyinthefloraldress.
Determinativepremodificationheadpostmodification.②二、名词词组中的限定词及前置修饰语
本文将主要讨论置于中心词之前的修饰成分,即限定词和前置修饰语的排列顺序。英语中,名词词组内的限定成分繁多复杂,仅分类方法就有数种,在此仅举其中一种:限定词又可分为前位限定词(predeterminer),中位限定词(centraldeterminer),及后位限定词(postdeterminer);而前置修饰语又可划分为四个区域,即前中央区域(precentral),中央区域(central),后中央区域(postcentral),及后中心词区域(posthead)。名词前修饰语有时可长达数个,例如:
4.(a)Thechildrenarefullofmischief.(b*)Fullofmischiefareheldbychildren.⑦
例四是和大小有关的语序现象,显示整体(即具有较高识别度)的成分置于表示部分(即具有较低识别度)的成分之前,因为大单位的可别度比较高一点,这符合可别度领前原理表述一。当然,这只是一种倾向,也有违反可别度领前原则的现象,但这往往造成语序的不稳定和复杂。例如:
2.allthefiveboy
Predeterminercentraldeterminerpostdeterminerhead.③3.allthesmallcarvedChinesedesignsDeterminativecentralpostcentralpreheadhead.
④
虽然数目繁多,Quirk本人也承认“Withcriteriathatarethemselves5.Thelossofthecropswasserious.⑧
在例五中,“thelossofthecrops”比“thecrops'loss”复杂的多。这种形式上的复杂化,可看作对违背可别度领前原理的一种弥补手段,或者说额外惩罚。
再来看可别度领前原理表述三。名词短语前的修饰性成分包括限定词及前置修饰语,其中前置修饰语绝大多数为形容词或形容词词组及名词(themodification,whichcomprisesalltheitemsplacedbe-
sosubjective,thereisplentyofroomfordifferenceofopinion.Thewritersandspeakerswillnaturallyarrangepremodificationsemantically,ieac-cordingtotheircommunicativeintentions.”但毕竟,“Thereisnototal
⑤
freedom.”
三、排序的认知原因
语言是为人类服务的,因此语言的形式不可能完全杂乱无章,毫无规律可寻。根据认知语言学的观点,语言绝不是完全任意的。语言在构成短语和句子时是有动因的、理据的,这些动因和理据反映了人对世界的认知方式。换句话说,语言形式相对于人的认知结构来说不是任意的。因此,英语名词中修饰语排列顺序是可以从认知的角度解释的,具体包括陆丙甫的“可别度领前原则”和“由内到外原则”。其中,可别度领前原则主要用于解释为何在英语名词短语中限定词位于前置修饰语之前,而由内到外原则可解释多项修饰成分的内部顺序。
foretheheadotherthandeterminatives,notablyadjectives(or,rather,ad-jectivephrase)andnouns.).限定词限定名词词组中心词的所指意义,使名词短语成为定指,而前置修饰语是描绘名词中心词内部特征,作用主要在于增加名词短语的内涵,并不直接作用于外延的指别性,因此限定词对所属名词短语的可别度贡献高于前置修饰语,根据可别度领前原理表述三:如果其他一切条件相同,那么对所属名词短语可别度贡献高的定语总是前置于贡献低的定语,由此可得出在名词短语中,限定词应置于前置修饰语之前。事实上,Gree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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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SomeUniversalsofGrammarwithParticularReferencetotheOrder
ofMeaningfulElements一文中,已在语序共性规律第二十条中指出,“当限定、
数词及描写性形容词均置于名词前时,他们总是按照限定词+数词+描写性形容词顺序排列。”例如:
6.thesmallidols
determinerpremodificationhead
⑨
在例六中,“the”是限定词,使名词“idols”成为定指,而前置修饰语“small”增加了“idols”的内涵,并未直接作用于外延的指别性,因此“the”列于“small”之前符合可别度领前原则。
(二)“由内到外原则”
上面主要讨论了限定词与前置修饰语的顺序,但在英语中有时在一个名词词组中会包含多个修饰语,根据章振邦《新编英语语法教程》,一般应按照以下顺序排列:限定词,表示说话人评价的形容词,表示大小、形状、新旧的形容词,表示用途或目的的形容词或分词、名词等类别词,名词中心词;如果出现一个以上的限定词,他们之间的搭配关系通常是按前位、中位、后位限定词的顺序排列。例如:
7.theman'sfirsttwointerestinglittleredFrenchoilpaintings⑩
那么在该顺序的背后的认知方面的原因是什么呢?根据上海功能解释语法学派的一个重要命题:结构决定于功能,即功能决定形式。也就是说人类语言的形式是为人类所需的功能服务,与人类的认知方式有关。具体的说:人类认识世界主要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按照从内到外的顺序,另一种是按照从外到内的顺序。
如果采用从内到外的认知方式,则先处理内在的、客观的、稳定的及与本质关系较紧密的因素,后处理外在的、主观的、不稳定的及与本质关系较远的因素。而采用从外到内的认知方式则与前一顺序正好相反。例如在谈论地点状语时,英语中是先谈及小地点后谈及大地点,这种由小到大的排列顺序就与认知方式有关,因为小地点是事件、活动展开的更具体的地点,与事件的关系更紧密,即英语是采用由内到外的认知方式。因此,英语中,在有多项修饰语时,越表现中心词本质的词越靠近中心词,相反越不表现中心词本质的距离中心词越远。例如,在例七中,“theman'sfirsttwo”是限定词,而“interestinglittleredFrenchoil”是“paintings”的前置修饰语。根据前一部分的讨论,“theman'sfirsttwo”
应放在“interestinglittleredFrenchoil”的前面。在各项前置修饰语中,“red”、“French”、“oil”是较客观的,因为“interesting”、“lit-tle”没有绝对标准,具有主观色彩,因此“red”、“French”、“oil”应比“interesting”、“little”靠近中心词。在“red”、“French”、“oil”三个词中,较不稳定的是“red”,因为“French”、“oil”是由客观事实决定的,而“red”即颜色受光线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应排在这三个词的最外面。而“oil”又比“French”更反映“paintings”的本质,因此“oil”最靠近中心词。再来处理“interesting”及“little”,大小的判断标准虽然不是绝对的,但比有趣与否的判断标准还是要稳定、客观一些,因此“little”应排在“interesting”的内部,由此可以得出“interestinglittle
redFrenchoil”的排列顺序。再看限定词“theman'sfirsttwo”中,“the”是强加的,且使中心语成为定指,因此应放在最外面。而“two”是客观的,因此也是最稳定的,应放在最内层。“first”是序数词比“two”
抽象,因此应放在“two”之外。而man's显示了中心词与某人的关系,显然又比“first”主观性强,因此应排在“first”之外。由此我们得出该名词短语的排列顺序。
事实上,在名词短语内部修饰语排列顺序问题上,“可别度领前原则”和“由内到外原则”是一致的。为叙述方便,现将例七简化为例八,即:
8.twooilpaintings
先根据“由内到外原则”判定词组的顺序。在例八中,“oil”是“paintings”最本质的特征,与“paintings”关系最紧密,因此应放在与“paintings”最接近之处。而“two”这个定语并不表示“paintings”
的本质特征,因此距离中心词应比“oil”远。再根据“可别度领前原则”来判定短语内部顺序。在“two”和“oil”之间,数目是一目了然的,而材质则可能需要触摸后才可做出判断,因此“two”对名词短语的可别度贡献大于“oil”,根据可别度领前原理表述三,“two”应放在“oil”之前。由此可看出“可别度领前原则”和“由内到外原则”是一致的,这也进一步证明了人类的语言是为人类服务的,是受人类认知制约的。但在实际运用中,如果仅利用一条原则判断英语名词短语内部顺序,会过于复杂,例如上文中的例七。
而如果利用两条原理,先将限定词和前置修饰语区别开来,再分别排列限定词和前置修饰语的顺序则会容易的多,这也是本文介绍两条原理的原因之一。
四、总结
总而言之,英语名词短语内部顺序,尽管依照Quirk所说非常复杂,并且似乎也无绝对统一的标准,但依照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其中的排列顺序还是有规律可遵循的,即“可别度领前原则”和“由内到外原则”。因为语言是为人类服务的,因此语言应符合人类的认知需求。正是因为人类认知需求决定语言的形式即顺序,我们才可以在看似杂乱无章的排列中找到规律。
注释:
①陆丙甫.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当代
语言学.2005(1):88.
②JackC.Richards,JohnPlatt,HeidiPlatt.朗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辞典(英英.英汉双解)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207.
③RandolphQuirk,SidneyGreenbaum,GeoffreyLeech,JanSvartvik.ACom-prehensiveGrammaroftheEnglishLanguage.NewYork:Longman,1985:253.
④RandolphQuirk,SidneyGreenbaum,GeoffreyLeech,JanSvartvik.ACom-prehensiveGrammaroftheEnglishLanguage.NewYork:Longman,1985:1340.
⑤RandolphQuirk,SidneyGreenbaum,GeoffreyLeech,JanSvartvik.ACom-prehensiveGrammaroftheEnglishLanguage.NewYork:Longman,1985:1341.
⑥陆丙甫.汉语语序的总体特点及其功能解释:从话题突出到焦点突出.
庆祝《中国语文》创刊50周年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29.
⑦章振邦.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第三版:学生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
版社,2000:408.
⑧章振邦.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第三版:学生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
社,2000:409.
⑨RandolphQuirk,SidneyGreenbaum,GeoffreyLeech,JanSvartvik.ACom-prehensiveGrammaroftheEnglishLanguage.NewYork:Longman,1985:1340.
⑩章振邦.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第三版:学生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
版社,2000:408.
参考文献:
[1]金立鑫.句法结构的功能解释.外国语.1995(1):50-56.
[2]陆丙甫.从语义、
语用看语法形式的实质.中国语文.1998,5.[3]陆丙甫.汉语语序的总体特点及其功能解释:从话题突出到焦点突出.
庆祝中国语文创刊50周年论文集.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4]陆丙甫.语序优势的认知解释———论可别度对语序的普遍影响.当代
语言学.2005(1):1-21.
[5]章振邦.新编英语语法教程(第三版:学生用书).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
版社,2000.
[6]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5.
[7]JackC.Richards,JohnPlatt,HeidiPlatt.朗文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辞典(英英.英汉双解)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0.
[8]JosephH.Greenberg.SomeUniversalsofGrammarwithParticularRefer-encetotheOrderofMeaningfulElementsIn:JosephH.Greenberg(ed.)UniversityofLanguage.London:MITPress,1984:73,113.
[9]RandolphQuirk,SidneyGreenbaum,GeoffreyLeech,JanSvartvik.ACom-prehensiveGrammaroftheEnglishLanguage.NewYork:Longman,1985.
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