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全面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警方即日起严查“三超一疲”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根据省公安厅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市公安交巡警支队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整治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和疲劳驾驶。这是继酒驾整治之后,警方针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作出的又一重要部署。
此次整治工作主要以超速行驶、客车超员、货车超载、疲劳驾驶为整治重点,同时将酒后驾驶、涉牌涉证以及高速公路随意停车上下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并纳入整治工作。整治对象为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大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接送学生车辆及其驾驶人。整治道路以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重点旅游线路和城市快速路为主。力求通过整治行动实现道路交通环境更加和谐,涉及“三超一疲”违法行为的交通事故明显减少,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为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交巡警部门采取警力下沉、区域联勤联动、交叉巡逻等措施,持续不断地对4种重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严管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整治行动中,对于超速违法,警方将集中所有能够使用的测速仪投入到路面管理,开启所有电子监控设备,严查超速违法行为。同时对限速标志标线全面进行排查,设置明显的限速和提醒标志,降低超速行驶导致事故的几率。
针对客车超员违法行为,我市将在省际卡口及全市辖区的主要公路干线、重点旅游线路,设立省、市际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加强对客运车辆的检查,发现客车超员现象,将视情节严重,对客运企业、车主或驾驶人依法从严处罚。
针对货车超载违法行为,我市将依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和超宽、超长运输车辆。对现场查处的违法超载驾驶人,严格落实记分制度,累积超过12分的,严格依法扣留驾驶证;对超限超载车辆,责令并监督违法行为人采取卸载、分装等措施,消除违法行为。
针对长途客车疲劳驾驶违法行为,我市将继续依托省际交通安全服务站和临时执勤站点,重点加强凌晨0时至6时、下午2时至4时等疲劳驾驶易发时段的巡逻管控,对在该时段从事跨省长途客运车辆,强制驾驶人落地休息,力争从源头上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
据了解,客运车辆是这次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我市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将严格实行“零容忍”,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对运输企业法人和营运驾驶人将通过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从严处罚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其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行驶责任。
此外,为营造浓厚整治氛围,连日来交巡警部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并在客货运场站、城市广场、农村集镇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置宣传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高速公路方面,各高速交巡警大队在高速公路情报板、公路收费站、跨线桥、服务区等发布宣传警示、提示标语,加强安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