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计划管理程序
公司计划管理程序
(年月版)
1 目的
结合宜兴公司工作实际,有效对接集团公司计划管理相关政策及规定,规范公司计划管理工作,提升宜兴公司工作效率。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及下属各部门、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营公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的月度考核管理。
备注:(1)试用期员工不参与公司计划管理工作;
(2)投资公司人事行政部司机、厨师、厨工、保洁不参与计划管理工作;
(3)物业公司除经理、副经理外,其他人员暂不参与计划管理工作;
(4)其他特殊工种,经总经理同意,报集团总裁办审批通过的可不参与计划管理工作。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投资公司总经理:负责审核公司的月度计划,对公司月计划的内容完整性、完成
情况及公司内部(下属各部门、运营公司、物业公司)的考核结果承担责任。
4.2 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运营公司总经理、物业公司经理)负责考核分管单位月计划,
对月计划内容完整性、完成情况、考核结果承担责任。
4.3 投资公司(运营公司)部门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月度/周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
员工个人月计划的检查和考核,对本部门月计划内容完整性、完成情况、考核结果承担责任。
4.4 人事行政部:是公司计划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与集团总裁办对接相关计划管
理工作;负责制定公司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组织投资公司月度/周计划会议;负责公司月度计划的填报、内部考核数据汇总等工作。
4.5 运营公司综合部:是运营公司计划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运营公司月度
/周计划会议;负责运营公司月度/周计划的填报、内部考核数据汇总等工作。
5 计划管理工作组织结构图
注释:各单位对箭头所指向的单位的计划工作直接负责。
6 计划编制 6.1 编制依据:同集团《月度计划管理程序》(2010年3月修改)相关要求。
6.2 编制原则:同集团《月度计划管理程序》(2010年3月修改)相关要求。
补充:各单位编制月度/周工作计划时,按照本单位工作特点,根据“月度核心工作”、“月度常规性工作及临时性工作”对所列工作事项作相应分类。
6.3 权重设置:
6.3.1 计划编制人员负责根据工作重要程度对各单项计划自报合理“权重”,当月
本部门各项权重之和须为100%。否则需重新申报,日期考核以最后申报日期为准。
6.3.2 “月度核心工作”所占权重为80%,“月度常规性工作及临时性工作”所占权
重为20%。(特殊情况,经计划管理部门审核可调整)。
6.3.3 年度主题年相关的工作事项,在月度计划中必须体现,归在“月度核心工作”
类中,权重为5%(特殊情况,经计划管理部门审核可调整)。
6.3.4 培训工作,在月度计划中必须体现,归在“月度核心工作”类中,权重为5%
(特殊情况,经计划管理部门审核可增加)。
6.3.5 原则上,单项计划权重不得超过20%。
7 计划提交
7.1 提交时间
7.1.1 月度计划(初稿)
投资公司各部门、运营公司、物业公司需在每月24日下班前提报本单位下月计划表格,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7.1.2 月度计划(定稿)
根据月计划会议相关决议进行初稿调整,投资公司各部门、运营公司、物业公司需在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提报本单位下月计划表格(确定稿),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每延期一天扣除该单位该月计划完成率1% 。
7.1.3 周计划(初稿)
投资公司各部门、运营公司、物业公司需在周四下班前提报本单位下周计划表格,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
7.1.4 周计划(定稿)
根据周计划会议相关决议进行初稿调整,投资公司各部门、运营公司、物业公司需在周五下班前提报本单位下周计划表格,无特殊情况不得延期,月度内延期2次及以上者,扣除该单位该月计划完成率1% 。
7.2 月/周计划定稿提交手续
(1) 月度计划需提交纸质打印版、电子版,并由相关权限领导审批。
(2) 周计划只需提交电子版。
8 计划会议
8.1 会议时间
(1) 周计划会议: 每周六上午08点30分(若遇双休,则提前至周五)
(2) 月计划会议:每月最后一周周计划会议召开时间。
8.2 参会人员
(1) 月度计划会议:投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运营公司总
经理、物业公司经理。
(2) 周计划会议:投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物业公司经理。 9 计划变更
9.1 变更条件:同集团《月度计划管理程序》(2010年3月修改)相关要求。
9.2 提交手续:在变更发生后一周内,经相关权限领导审批,提交计划变更单至人事
行政部。运营公司下属部门内部计划变更,需经运营公司总经理审批,并提交至综合部,报人事行政部备案。部门内部员工计划变更,由部门经理负责。
9.3 手续未能及时提交,经查证,属于变更条件,该项“计划完成率考核结果”乘系
数0.8给予考核。
10 计划确认
10.1 任务完成的确认标准:
10.1.1 属业务检查、专项调查、考察、方案或制度文件编制、总结分析等类别
的工作计划,均应在完成后做好签收记录,以书面材料经主管领导审核
认可的时间为准。(是否需要单独制作相关审核审批单?)
10.1.2 属报建报批类的工作计划,以取得相关证照日期、或提交资料后的回执
日期为确认标准。
10.1.3 属会议组织、图纸会审、培训学习等类别的工作计划,以签到表或会议
纪要的时间为准。
10.1.4 属工程、设计等类别的工作计划,以将成果提交后续部门开展下一步工
作的时间为准。
10.1.5 属材料采购、招标、合同等类别的工作计划,以采购协议、合同、招标
文件等的签订时间或文件下发时间为考核标准;合同报批类文件以主管领导签收时间为准;涉及到开标等工作会议组织的,同7.1.3。
10.1.6 属部门协作、申报审核、工序流转等其他类别的工作计划,完成或提交
其他部门时须做好移交或签收记录,以工作流程下一职能部门负责人或总监的签收或确认时间为准。
10.2 确认手续提交时间:
10.2.1 工作事项确认手续完成一周内提交人事行政部(运营公司提交综合部),
计划确认资料不合格者或未按时限提交的,计划考核部门有权不予认可、并视为未完成。
10.2.2 特殊工作经部门申报、计划管理部门查实,已按时完成但未经确认的,
该项“计划完成率考核结果”乘系数0.8给予考核。
11 计划考核
11.1 考核标准:
11.1.1 单项工作按计划时间有效完成并经确认后,其“计划完成率考核结果”
计为1。未按计划时间完成的,“计划完成率考核结果”=1-延误完成天数*10%。
11.1.2 属变更计划的,其“计划完成率考核结果”按该变更计划权重10%扣减
后,正常考核。
11.1.3 不按时提交计划申报表的,直接扣除当月部门负责人个人计划完成率
10%。不按规定充分分解、瞒报或漏报关键计划工作的,每项任务扣计划完成率10%。
11.1.4 经查证,计划完成确认手续或记录、部门计划考核弄虚作假情况属实的,
责任人当月计划完成率为0,并视情节给予责任人及其主管总监问责处罚。
11.1.5 拒接、拒签收公司政令、不配合协作部门工作且拒收部门协作单的,当
月该部门经理计划完成率在考核结果基础上降20%,经查证核实情节恶劣者公司予以追加问责。
11.2 计划完成率计算
当月部门计划实际完成率+增加工作的完成项数*3%
部门计划完成率=----------------------------------------------------------------------×100%;
(变更的工作任务权重总和+100%)+增加工作总项数*3%
11.3 计划得分
(1) 部门计划得分:
⏹ 2分—5分段:采用连续计分方式,根据函数一一对应原理与计划完
成率进行换算。
⏹ 0—2分段:采用分段计分方式,计划完成率低于1分线(75%)的计
1分,低于0分线(50%)的计0分。
备注:
甲类部门(工程部、成本部、开发部、物业公司、招商部、运营部、资源整合部、
客服部): A=80,B=90
乙类部门 (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综合部、信息部):A=83,B=93
个人计划得分: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
计算方法如下:
⏹ 单项工作无延误的计算公式:该项工作实际得分=5分×该项工作的权重
⏹ 单项工作有延误的计算公式:该项工作实际得分=5分×权重(1—10%×延迟
天数)
⏹ 有增加或取消工作的计算公式:月度实际得分=月度得分÷(100%±变更工作
权重和)
12 相关表格
12.1 《部门月度计划表》 12.2 《个人月度计划表》 12.3 《计划变更单》 12.4 《跨部门协作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