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公文打印及发文管理规定
09-03
1.目的:为规范档案、公文打印及发文管理,提升管理效率,特指定本管理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档案、公文打印及发文管理。
3.职责:
3.1.公司的档案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范围包括:员工档案、公司规定、年度计划、财务审计、劳动工资、经营方案、会议记录、决议、决定、委托书、协议合同、项目方案、通报、通知等文件材料。
3.2.人事行政部主管和指定专人应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原始资料及单据、表册齐全完整。
3.3.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需要借阅档案时,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3.4.借阅档案必须做到爱护档案,保持档案原有整洁、整齐,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转借或丢失,如因工作需要摘录或复制的,需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批准;凡属于保密档案,必须经总经办批准同意后,方可摘录和复制。
3.5.档案的销毁:任何部门或个人非经允许无权随意销毁公司档案材料。若按规定需要销毁时,一律要经过总经理批准同意,并列出销毁清单,经手人签字后,方可销毁。
3.6.如公司需对外发文,需总裁或副总裁签字文件,由总裁或副总裁签字后经总经办统一交由人事行政部发放;各部门需对外发送公文或其他资料及表册的,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方能打印和发送。
3.7.公司各部门打印的文件、制度必须一式三份呈报总裁办公室,并经总裁或副总裁阅示批准后,方能执行。
3.8.公司印鉴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管理。
4.关联文件
4.1无
5.关联表单:
5.1《通知》
6.本规定由总经办制订并负责解释,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提示: 非盖蓝色文件受控章不可用于正常运作 打印时间 20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