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论联合政府]
政治承诺与兑现
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发表了《论联合政府》一文。不可否认,《论联合政府》的发表有作为策略手段的成分,但是里面体现的建国思想无疑是毛泽东的政治蓝图。1954年,“毛泽东亲自参与‘五四宪法’的起草和制定工作的全过程,是‘五四宪法’的总监制人和总设计师。”(亓萌:《浅析毛泽东的人民立宪思想与1954年宪法》,社科纵横,2007年6月第22卷第6期,第124页)那么,宪法体现出来的毛泽东宪政思想是否有兑现自己在论联合政府当中对人民和各民主党派的政治承诺呢?
首先,应该明确中共到底向各方做了什么样的承诺来赢得他们的支持,从而实现建国的目标。
社会契约论里面有这样一句话:“人性的首要法则,是维护自身的生存,人性的首要关怀,是对其自身所应有的关怀”。(【法】卢梭 著 何兆武 译《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9页)显然,人的行动的首先考虑的就是自身的利益。作为一个政党,关心的是政治地位、政治权利;而老百姓关心的不是谁来统治,而是与自己息息相关的自由平等、民生、民权。
1、中共与民主党派
在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岁月,民主党派地位地下,在政坛上基本没有任何影响。但是,“追求政治权力最大化,是政治人理性的表现。”(刘志伟:《论政治人理性:从“经济人理性”比较分析的角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12,P96)政党也是一样的道理。民主党派不满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局面,强烈要求改变当前的政治环境,获得民主的政治参与权,所以1939年开始,他们开始掀起宪政运动,提出改良国内政治生态的方案。但是,国民党当局并不愿意放弃自己的独裁统治,导致宪政运动流产。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下,毛泽东适时地发表了《论联合政府》,提出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要求废除国民党一党专政。中共提出的政治要求恰恰迎合了民主党派的需要,可以说,二者是在中共的策划下站在了同一战线。
究竟中共给了民主党派什么承诺呢?中共提出的联合政府对民主党派又有什么样的吸引力?
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提到:“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和无产阶级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是有原则上的不同的。毫无疑义,我们这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是在无产阶级的领导之下,在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建立起来的,但是中国在整个新民主主义制度期间,不可能、因此就不应该是一个阶级专政和一党独占政府机构的制度。······中国现阶段的历史将形成中国现阶段的制度,在一个长时期中,将产生一个对于我们是完全必要和完全合理同时又区别于俄国制度的特殊形态,即几个民主阶级联盟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形态和政权形态。”在这段话中,毛泽东承诺了不会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和一党制度,也就是说承诺给民主党派生存与发展的政治空间。
1954年宪法的序言中明确提到,“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革命斗争,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由
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各人民团体、各界爱国人士共同创立的。从本质上看,政治协商会议就是中共为各民主党派实现参政议政政治理想的一个平台。可能从表面上看,民主党派并没有在政坛上获得多大席位,但是,这已经是中共所能允许的最大极限了。为什么这样说呢?第一,孙中山先生的革命之路有力地表明多党制是不适合中国国情的,也就注定了中国共产党不能赋予民主党派更多、更大的权力;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现的,民主党派只是配角,所以这样的权力分配是相对合理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毛泽东在当时已经兑现了他对民主党派的政治承诺。
中共与人民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受到的压迫和剥削主要来自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长期的压榨让老百姓困苦不堪,他们渴望自由,渴望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
在《论联合政府》中,毛泽东阐述了人民的重要性以及符合他政治要求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理念。在政治制度上,“我们主张在彻底地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后,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对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的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我们把这样的国家制度称之为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在经济上,“我们主张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也是符合于孙先生的原则的。在土地问题上,孙先生主张‘耕者有其田’。在工商业问题上,孙先生在上述宣言里这样说:‘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空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在现阶段上,对于经济问题,我们完全同意孙先生的这些主张。” 在文化方面,“新民主主义的文化,同样应该是‘为一般平民所共有’的,即是说,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决不应该是‘少数人所得而私’的文化。”军事上,“新民主主义国家的一切武装力量,如同其他权力机关一样,是属于人民和保护人民的,它们和一切属于少数人、压迫人民的旧式军队、旧式警察等等,完全不同。 ”
以上几方面可以说是毛泽东对全体人民的承诺,主体不仅仅是占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农民而已。换句话说就是,承诺给人民以自由平等,带领人民摆脱贫困。
那么毛泽东又是如何做呢?
首先,中共在抗日战争时期是有效抵御和击退外敌的决定性力量,在国共内战时期摧毁国民党的专政统治,让人民摆脱近百年的耻辱,可以抬起头来面向世界,并且推翻了长期压迫人民的三座大山。至此,人民获得了真正的自由。
其次,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以法律的形式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另外,国家于1950年开始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到1952年底,除西藏等少数地区外,土地改革在全国农村胜利完成,在土地问题上可以说基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1953年国家开
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为国家工业化城市化提供了动力。
那个阶段,虽然国家发展依旧很落后,还无法满足人民民生、民权方面的要求,但是人民的幸福感可以说前所未有的提高,人民对中共的认同也是最高的。所以说,中共也没有负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