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制度代议
09-06
[1**********]4 田艳玲
选举制度代议
第一:选举制度及相关范畴理论 选举 选举权
选举法 《组织法》《选举法》 选举制度:是国家民主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产生国家各级代表机关代表和某些国家公职人员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的总和。 功能
赋予国家政权的合法性 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 表达民意
对未来的公共政策有预测作用 意义
有助于政治生活民主化 有助于提高公民素质 有助于促进社会稳定
第二:外选举制度活动之比较 选举组织和选区
选区:
按行政区域划分选取 按人口分配进行划分 中国在选区划分上: 居住区 所在
注:划分方式对选举的影响
按照居住区域划分所产生的候选人和选民责任心强
按照单位划分的行政倾向性(往往产生领导为候选人 注:可按民族成份 各个民族产生代表 选举的方式、类型、过程及其过程的监督 方式 西方
(1秘密选举 (2竞选
(3直选(下院 上院政府首脑一般由间接选举产生 Eg:美国,
德国 总统 总理都是由间接选举产生,总统由联邦大会所选出来的,总理由议会选举产生 英国 首相由间接选举产生
法国 总统是直接选举产生的 而参议院(上院由间接选举产生 类型 西方:
(1大选 (2预选
监督
西方国家力度较大 立法完善;由法院等司法机关对选举活动中产生的一些行为可以进行审判;设立监督委员会 中西选举制度比较, 中西选举制度的差异l
逐渐扩大直选范围;引入竞争机制;减少代表名额,提高代表素质 完善候选人介绍方法;加强法规建设,使选举更加程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