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结帐流程
04-02
供应商结帐流程
目的:通过对供应商的规范管理,优化企业供应链,从而更好的保障供应和满足生产需要。
一、 供应商按采购单数量,和指定式或约定时间,按时交货。
二、 供应商送货到公司仓库后,凭采购订单数量,送产品和送货单交质量部检验员检验。
三、 质量部检验合格后,开具检验合格单,并在(送化单)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将检验合格单和送货单到相应仓库按顺序卸货,经保管员清点产品数量以后,摆放在指定位置。
四、 双方清点完毕后,保管员根据采购订单、检验合格单、送货单和实际清点数量开具入库单(送货单一式三联,一联财务结账、一联保管员、一联回单,其中财务结账联必须有检验员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将送货单(此联送货单必须要检员签字或盖章)和入库单交至采购员(或月底一起交采购员)。
五、 供应商按月结账期限为:纸箱类、内包装印刷类每月15日,一般通用零件每月20日,委外成品类每月30日。
六、 供应商应在结账期限到期后,5天内与采购员核对好开票明细,并将送货单、入库单和发票交至采购员。采购员到收发票3天内核对好发票和相关凭证,并在ERP 系统内录入采购发票,将发票和相关凭证交财务部。
七、 物控部根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每月20日编制付款明细表(这里不包括特殊付款方式)交财务部审批,财务审批后交出纳。
八、 供应商根据双方约定付款时间,到期后,每月25日前将付款对账单交与采购员,采购员核对后交出纳。
九、 出纳每月25日到30日根据付款明细表和供应商提供的(付款对账单)安排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