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人员国内出差或外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销售人员国内出差或外出差旅费报销规定
根据社会消费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研究决定,将销售系统《费用报销管理规定》第二章《出差费用》第五条“出差费用列支标准”调整如下:
一、销售人员出差补助标准(单位:元/天)
注:地区分类管理人员,销售人员级别以行政人事部审核后在财务部门备案的销售岗位级别以名单为准。 说明:地区分类:
一类地区:北京 上海 天津 广州 深圳 5个城市及西藏自治区
二类地区:指重庆和各省会城市(含苏州,无锡,南通,宁波,烟台、丽江较发达地区)等沿海城市及经济消费水平较高的城市。
三类地区:指各地级别县级市、县城及县级以下地区。 郑州地区,伙食费15元/人/天。 补贴天数计算
住宿补贴天数依据实际住宿天数计算。伙食补贴的天数按出差的自然天数计算,如出发时间和返回时间相差12小时,按半天计算,大于12小时且小于24小时按一天计算补贴,实际补贴天数最多不应超出出差的自然天数,市内交通补贴天数计算方法同伙食补贴。
二、出差费用报销特别规定
1、出差期间伙食补助、市内交通补助按规定标准计算支付,不需提
供发票;其余差旅费用项目在公司规定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市内交通费需据实凭票报销的不再发放市内交通补助。
2、火车,白天乘硬座,连续乘车时间超过6小时的,可乘坐硬卧车或动车;连续乘车时间在6小时以内(含6小时),不得乘坐硬卧或动车,如符合上述条件,乘坐应按票价的60%给予补助。
3、助理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出差地800公里(含)以上的,如果特价机票与火车卧铺价格差异200以内时,经销售总监批准,可以乘飞机出行。
4、区域经理(含)以上人员,出差地1500公里(含)以上的,机票价格超出上述第3条规定,经营销总监批准可以乘坐飞机,其他一般人员严格控制,若确需乘坐飞机没有提前报批的一律不予报销。 5、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得报销长途交通费用,同时不给予市内交通补助,但可以根据行驶里程报销油费,过路费。
6、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期间的住宿费用和伙食费用由会议筹办单位统一安排的,可凭据报销,公司不再另外给予补助。 7、员工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本人需在执行前征得销售总监批准后方予乘坐,若未提前批准的,超支部分自行承担。
本文件于2013年1月1日起实行。
郑州笑嘻嘻思想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