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主要注意事项-审计
资产类
1.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1)核对库存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明细账的余额是否相符。
(2)会同被审计单位会计主管人员监盘库存现金,编制现金盘点变,分币种、面值列示(由被审计单位出纳完成)
(3)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与被审计单位银行存款明细账核对是否相符。
(4)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以及资产负债表日的进账情况。
(5)向所有的银行账户进行函证(包括零余额账户和本年销户的账户),银行存款中如有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并做记录。
(6)抽查大额的资金收支(包括资产负债表日前后),判断原始凭证是否完整,有无授权批准,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账情况(大额资金收支要一查到底)
(7)非记账本位币的折算汇率是否正确,折算差额是否已做正确的会计处理。
2.交易性金融资产审计
(1)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的确认是否正确,查看相关的原始投资协议。
(2)交易性金融资产对应的投资收益是否正确(查看相关的股利分配或者利息分配文件并结合相关的账务处理判断是否企业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应收票据:结合企业的赊销业务进行审计。(是否带息、是否贴现)
(1)获取或编制应收票据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核对其期末余额合计数和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是否一致。
(2)监盘应收票据,如果不是在资产负债表日进行的监盘应倒推至资产负债表日应收票据的数额。
(3)检查应收票据的利息收入是否正确并已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
(4)对于已贴现的承兑汇票,检查贴现额和利息额的计算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恰当,并在财务报表中将以贴现的承兑汇票剔除。
注:带息应收票据计提的利息计入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借记应收票据贷财务费用。过期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并将计提的利息做冲回调整。
4.应收账款
(1)取得或变质应收账款明细表符合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数合计是否相符。(和预收账款的重分类处理)
(2)函证异常的应收账款(账龄或者金额),在被审计单位的协助下标出已收回的应收账款金额。
(3)账龄分析,判断坏账的计提是否正确。
(4)检查外币应收账款的折算是否正确,(财务费用-汇兑损益科目的计算是否正确)。
5.预付账款的审计
(1)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符合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报表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是否一致,有被审计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会计报表日至审计日已收到货物或者劳务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
(2)分析预收账款的账龄及余额构成,根据重要性水平判断进行选择性函证。
(3)结合应付账款明细账抽查入库记录,检查有无重复付款或将同一笔已付清的款项在预付和应付两个科目同时挂账的情况。
(4)长期挂账的预付账款要检查其原因。
6.应收利息
(1)获取或者编制应收利息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将该合计数与明细账和总账核对是否相符,
(2)非记账本位币的应收利息折算是否正确,复核应收利息的账龄划分是否正确,与上期余额变化较大的应追加审计程序。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投资的应收利息不应包括在应收利息明细表中,而是应该在只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3)结合相关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进行审计。
7.应收股利
(1)编制应收股利明细表包括被投资单位名称,加计复核是否正确。 (2)结合应收股利分配文件,检查企业应收股利的确认时间是否正确。
8.其他应收款审计(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资产负债表上的其他应收款=帐套中的其他应收款借方余额+帐套中的其他应付款借方余额+备用金借方余额-坏账准备中的其他应收款余额。
(1)在核对法的基础上,对于情况不符的其他应收款,应调查对方单位,是否已将租金或押金等退回,而企业没有入账,转作“小金库”或被有关人员贪污;对于长期挂账的应收款,应询问有关人员,查清应收回款项长年挂账的原因,从而进一步搞清可能舞弊的全过程。
(2)其他应收款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时,应注意:被查单位是否建立了明确的职责分工制度。“其他应收款”的总账和明细账户的登记应由不同的职员分别登记;现金收款员不得从事其他应收款的记账工作。是否建立了备用金领用和报销制度,备用金限额的确定是否合理,实际执行是否严格按照制度控制。是否建立了包装物的收受、领发、回收、退回等制度,是否设专人保管,是否有单独的账簿记录。 是否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其他应收款的催收工作是否及时等。
(3)对于长期挂账的其他应收款要询问企业原因,是否积极及时收回。
9.存货审计(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
(1) 有无明确的存货职责分工制度
(2)是否建立存货业务程序与手续制度。
(3)是否建立严密的存货保管制度。
(4)是否建立存货的定期盘点和对账制度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审计: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反映企业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根据“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填列。
(1)明细科目列示加计汇总是否正确。
(2)检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分类是否正确。
11.其他流动资产:待处理流动资产损益、待摊费用等科目余额填列
(1)列示明细复核加计是否正确。
(2)检查其他流动资产的性质、内容。
非流动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股权类、债券类)审计:
(1)看是否按照会计制度要求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就到目前为止的账务基础是否正确,包括科目设置等等;
(3)如果是债券投资,摊余成本计算是否正确;
(4)公允价值变动计算是否正确;
(5)股利或者利息计提是否正确;
(6)如果是由持有至到期投资转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那么是否在2个会计年度的惩罚过程中,如果是,是否有违规操作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审计:持有至到期投资审计程序表
(1)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2)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增减变动及其损益的记录是否完整;
(3)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计价是否正确;
(4)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是否恰当,计提是否充分;
(5)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6)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其减值准备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7)确定持有至到期投资及其减值准备的披露是否恰当。
3.长期应收款审计:检查与长期应收款相关的合同。长期应收款指的是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
(1)分客户列示明细,复核加计是否准确。
(2)判断企业关于长期应收款的核算是否准确。
4.长期股权投资审计:判断长期股权投资的类型,对期末存在的长期股权投资逐项检查
(1)结合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长期股权投资是否存在质押、担保情况。如有,则应详细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披露。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计提依据充分,得到适当批准。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3)将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与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中的相应数字核对无误。
(4)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追查本期增减的长期股股权投资至原始凭证)
(5)根据有关合同和文件,。确认股权投资的股权比例和持有时间,检查股权投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6)对于重大的投资,向被投资单位函证被审计单位的投资额、持股比例及被投资单位发放股利等情况。
5.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下列各项不属于投资性房地产:(1)自用房地产,即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房地产,(2)作为存货的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属于正常经常性活动,形成的租金收入或转让增值收益确认为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但对于大部分企业而言,是与经营性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1)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摊销)”、“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科目中计量;
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科目中计量。
(2)询问并获取相关资料,评价被审汁单位确定公允价值采用方法的适当性,公允价值选用的合理性,包括公司的决策程序,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估值模型的选择,披露的充分性等.
(3)确定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的转换恰当:
(4)对当期增减的投资性房地产应当重点检查。
6.固定资产审计:
(1)审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或实质控制;
(2)审查规定资产的计价是否合理;
(3)审计固定资产增减变动;
(4)确定规定资产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5)审查固定资产的披露是否充分。
(6)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和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审查固定资产交易事项会计处理的适当性,固定资产及折旧在会计报表上披露的恰当性。以及固定资产的权属上设置的权限。
7.在建工程审计
(1)在建工程是否真实存在,并为企业所实际拥有;
(2)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核算内容是否正确、合规,有无挤占或漏记在建工程成本的行为;
(3)已完工程否及时办理交付使用手续,竣工决算是否正确;
(4)在建工程年末余额是否正确,在会计报表上反映是否恰当。
8.工程物资审计
(1)确定工程物资是否存在;
(2)确定工程物资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
(3)确定工程物资增减变动的记录是否完整;
(4)确定工程物资的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完整,方法是否恰当;
(5)确定工程物资及减值准备的期末余额是否正确;
(6)确定工程物资及减值准备在会计报表上披露是否正确。
9.固定资产清理审计:“固定资产清理”账户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账。 ①核对固定资产清理明细帐与总帐的余额是否相符;
②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发生是否有正当理由,是否经技术部门鉴定,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检查固定资产清理的转销是否查明原因并经适当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④检查固定资产清理是否长期挂帐,如有,应作出记录,必要时进行适当调整;
10.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审计
11.无形资产审计
①获取或编制无形资产明细表,复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帐和总帐余额核对相符。
②获取有关文件、资料,检查无形资产的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
③检查以接受投资或购入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的价值是否分别与验资报告及资产评估结果确认书或合同协议等证明文件一致,检查取得无形资产的法律程序是否完备。
④检查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复核计算无形资产的摊销及其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验明无形资产是否已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
12. 开发支出(Development Expenditure)项目是反映企业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能够资本化形成无形资产成本的支出部分。开发支出项目应当根据"研发支出"科目中所属的"资本化支出"明细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开发支出是资产类帐户。
13.商誉的审计:商誉的审计目标一般包括:确定资产负债表中记录的商誉是否存在;确定所有应当记录的商誉是否均已记录;确定资产负债表记录的商誉是否由被审计单位拥有或控制;确定记录的商誉是否以恰当的金额包括在财务报表中,与之相关的计价调整是否已恰当记录;确定商誉是否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1)获取或编制商誉减值准备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检查商誉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的批准程序,取得书面报告等证明文件;
(3)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在期末结合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对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检查减值是否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4)检查商誉减值准备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商誉减少时,相应的减值准备是否一并结转,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期后事项,评价商誉减值准备的合理性。
14.长期待摊费用审计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1年以上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股票发行费用等。应当由本期负担的借款利息、租金等,不得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处理。
15.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递延所得税资产 (Deferred Tax Asset),就是递延到以后缴纳的税款,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 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
(1)获取或编制递延所得税负债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相符。
(2)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恰当,前后期是否一致。
(3)检查被审计单位用于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税率是否正确。
(4)检查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减变动记录,以及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形成原因确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算是否正确,
1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在一年内到期的金额,包括一年内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资”、一年内摊销的“长期待摊费用”和一年内可收回的“长期应收款”。本项目应根据上述账户余额之和分析计算后填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