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讲义
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时间2011年
地点
主讲人
课时:2课时
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各位同仁,大家好!
通过前几个星期我们对《2010年地区教育局规范办学行为四文件》的精神学习,明白了2010年为毕节地区教育系统规范办学行为“启动年”、2011年为“巩固年”、2012年为提高年,系统规划和部署了全区三年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工作。那么,今天我们主要来学习四文件中的《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
首先,我们来复习一下《毕节地区中小学教师“十个不”的承诺》的主要内同:
一、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
三、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六、不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或 以家长委员会名义变相乱收费。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和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下面我们一起来具体学习:
一、 不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 言论。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国家法律法规,培养学生正确的理念和政治信仰。 二、不讽刺、侮辱、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及驱赶学生出教室和用不文明言行对待学生家长。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肩负着开启民智、传承文明的神圣使命,承载着千万家庭的梦想和希望。教育学生、爱护学生是身为老师的职责,然而,近年来常有老师体罚学生的事件发生,让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老师体罚学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给教育带来不堪设想的后果,使未成年人的身体和心灵受到严重伤害,危害性极大。老师体罚学生危害性表现为以下4点:
1.难以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虽然体罚可能达到在特定情境中制止某种行为的目的,却很难转变学生不正确的态度。体罚与变相体罚只能使学生学会逃避体罚,而不是诚心转变态度,改正错误。这种体罚与变相体罚显得相对无效。
2.难以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杀鸡儆候”式的体罚使学生在行为上谨小慎微,时时、事事消极防卫,害怕教师。这就不利于学生形成积极向上、勤奋学习的思想品质,也不利于班集体形成文明、和谐、轻松的氛围。
3.体罚与变相体罚会给学生带来不必要的焦虑。这就不利于学生健康心理素质的培养,反而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经常体罚会提高学生对体罚的极度反感,学生对体罚反应迟钝,逐渐失去对体罚的敏感。为了达到应有的效果,教师往往又要加重体罚,这样就导致体罚的恶性循环,带来不堪设想的教育后果。
4.体罚还会导致师生关系紧张,使师生产生冲突乃至对抗。这既损害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人格魅力,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
所以,作为教师的我们应该正视眼前教育过程中存在的弊端,坚持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育人。
三、 不违规公布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位。
按考试成绩排座位的初衷是希望“差生”产生羞耻感,进而激励其不断努力上进。但其结果,一是伤害了所谓“差生”的自尊,二是容易让所谓的“优生”产生误区。把“差生”放到教室的后排,身材高大的“优生”坐在前面,势必会挡住“差生”的视线,影响其听课的效率……长此以往,很可能会形成恶性循环,会导致“差生”破罐子破摔,与老师“激励”的初衷愈行愈远。同时,也会让“优生”认为考试成绩好就是一切,考试成绩的高低是自己在班级地位的唯一标准。庸俗浅薄的功利化价值观念植入他们的人生观、世界观,并不利于“优生”的健康成长。
有教无类。在“讲台”面前,每一个受教育的孩子都是平等的,并不能因为考试成绩的好坏而被区别对待。考试成绩只能代表某一阶段的学习情况,并不能代表一个学生的综合能力,不能以考试成绩高低作为评判学生的唯一标准。学校对学生成绩的要求,不应该是要求学生排到前多少名,而是应该要求学生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求学。在学习上只要努力,就是好学生,就应当得到夸奖和表扬。学生本没有“好坏”之分,不管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否恰当,只把考试分数当作唯一标准,是学校机械地追求升学率的表现,最终培养出来的是“分数”而不是学生。
公开学生成绩排名的做法实质上已成为一种对一部分学生人格尊严的侮辱,是一种比体罚还要严重的精神惩罚,不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事实上对一部分学生的歧视,是一种教育与保护相分离的体现。公开学生成绩排名容易使得相关学生个人尊严、个人名誉在一定范围内受到损害,在学校平时的学习生活受到同学间的歧视、孤立。学校这种在没有取得学生同意、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其不愿公开的成绩公布于众,侵犯了相关学生的人格尊严,对学生的名誉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
四、不缺课、迟到、早退、无教案和浓妆异服上课。
每个人心中对美都是有追求的,但作为小学的老师,我们的打扮对小学生学习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 追求服饰的美是所有人的心愿,女教师也毫无例外。除了审美原则外,女教师的着装还兼有潜移默化的育人效应,其着装应该是美的、优雅的和庄重的,切忌标新立异、奇装异服。 据心理学研究表明,儿童的注意力以无意注意为主,意志的成分较少,任何新奇的刺激都可以成为他们的注意焦点,所以教师如果不顾学生的心理特点一味追
求奇装异服,必定会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许多有经验的教师甚至穿了一件新衣服,换了新发型,上课之前都要先进教室转一转,让学生的好奇心满足了,不再关注这些与教学无关的刺激物,才正式开始上课。
中小学阶段是最善于模仿的时期,老师在学生心目中一般都享有较高的权威性,是学生最爱模仿的对象之一。一个称职的教师绝不会放过对学生哪怕是一点“此时无声胜有声”教育机会。女教师的服饰色彩应该是明快的、温暖的。现代都市的白领丽人服饰一般以灰、黑、蓝为主色调,这几种色彩却不一定适合中小学的教师。研究表明,儿童乃至青少年,对明快、温暖的色彩特别感兴趣,所以白、苹果绿、柠檬黄、天蓝、粉红、湖蓝、桔黄等颜色是女教师的首选,以增加对学生的亲和力。育人是全方位的,课堂内外都是教育的场所。教师的衣着代表着教师的精神风貌,
一个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好教师,在穿衣打扮上也应该对学生起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 教师是学生的楷模学习的榜样,因此更要注意仪表举止。教师仪表规范的原则是:整洁、文雅、端庄、大方。一般说来,男教师不留长发,不佩戴项链、手链、戒指;女教师不染彩发,发型典雅不夸张,可着淡妆,不可浓妆艳抹,尽可能不佩戴手饰,特别是粗项链、手镯、手链、耳环,上班时间不穿细带裙、超短裙及露背装,不穿过透的服装,不穿过高细跟鞋,不留不涂长指甲。 为了祖国的未来,为了天真无邪的孩子,我们即使没有穿的很时尚,但在孩子的心中我们是那么的可爱可亲!为孩子的学习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
五、不敷衍批改作业或请学生代批作业和试卷。
新课程改革形势下,作业批改的方式方法越来越呈现多样
化。但教师部分学科、部分作业实际,一味让学生代批作业,既违背了教学常规的要求,是对学生、对工作不负责的表现,也是对教师自己不负责的表现,应当受到良心的谴责和自责。这种情况的存在,不仅不利于教师对学情的了解,同时也加重了学生的负担,应当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和制止
六、不洒后上课、课堂上吸烟和使用移动通讯工具。
部分教师在上课期间随意接打电话或收发短信的现象已经比较普遍,不但影响了教学秩序,也在学生中间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可谓遗害无穷。
首先是破坏了课堂秩序,降低了教学质量。课堂是施教授学的最直接的平台,在这短短的40分钟内,老师将围绕“教学内容”这一主线,通过生动的讲解,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激发其思维态势,形成一个教与学互动的良性氛围,从而提高教学的质量。试想,如果教师的思维一旦被手机声打断,被手机里告知的事情干扰,又怎么能将课堂内容持续、连贯地传授给学生呢?更不用说占用几分钟甚至十几分钟来电话处理那些突如其来的事端了。学生们的思维也因老师的中断而停止,注意力必将随之转移,又怎么能达到预期的学习效果呢?
其次是漠视学生尊严,影响了师生关系。在教与学互动的过程中,教师因手机铃声而骤然停下来,以一己之私影响整个课堂内容的正常进行,是对教育本身的不尊重,更是对教育主体——学生的不尊重,是对学生尊严的漠视和践踏。按照师生平等的原则,教师可以任意接打手机,那学生呢?如果都效仿老师、各自为政,那课堂还能称其为课堂吗?话又说回来,一个破坏课堂秩序,无视学生尊严的老师,怎么能赢得学生的爱戴和尊敬,又怎
么能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呢?
再次是自由散漫,不利于培养严谨的学风。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师无疑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尤其对涉世未深的孩子来说,老师的一言一行,都将对其以后的学习及生活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在课堂上,学生学到的不仅仅是科学知识,还有学习过程中产生的诸如学习方法、学习态度、学习作风等一系列问题。一个行为拖沓、自由散漫的老师,耽误的不仅是学生课堂知识的掌握,更错过了把学生培养成一个方法高效、态度端正、学风严谨的自发学习、自主应用的主体的最佳时间,其危害甚莫大焉
(七)、不从事有偿家教和未经学校批准在外兼课。
教师应该充分利用课堂的45分钟时间,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由浅入深地授课。如果学生没有听懂,那是老师课前没有很好地理解教材,或者是授课方法有问题,不应该通过课外收费补习来解决。如果教师在课堂上不抓紧时间精讲,下课后去赚钱,就必然分散在课堂上授课的精力,也使得学生在课堂上注意力不集中,课外去补习,这样既浪费了教育资源,也加重了家长的负担。
(八)、不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及商品和向学生乱收费。 我认为,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代订、代购、兜售教辅资料,严重损害了教育和教师的形象,违背了师德的基本要求,淡薄了教师对本职工作的责任,加重了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异化了纯洁的师生关系,破坏了教育公平,对教育行风建设将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九)、不向学生及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在教学中,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从不以庆祝各种节日为名,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或进行各种摊派。不向学生暗示索要纪念品、慰问品。
教育质量的关键是教师质量。教育的发展,成也教师,败也教师。现在不少学校大楼很漂亮,各种设备都很先进,但更重要的还是老师的质量。抗战时的西南联大,破破烂烂的,但却出了很么多高端的人才,就是因为有高质量的老师,这些老师都有忧国忧民、救国救民的热忱,有好的风气。人之为人,就是要有正气。
(十)、不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我们大家都非常清楚地知道黄赌毒已成为社会的三大公害。它们严重地摧残着人们的身体、侵害着人们的思想;它们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社会安宁,败坏了社会风气;它们就像恶魔一样阻拦着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建设。
经不起黄色诱惑的人,结局是十分可悲的。他们有的落了个身败名裂的下场,有的弄得妻离子散,更有甚者把命也搭上。迷恋于赌博的人,常常彻夜不归,不但耗费了钱财,而且破坏家庭幸福,沦为金钱的奴隶;吸食毒品的人,最终都是把命搭上的。黄赌毒的危害是深重的,显而易见的,也是众所周知的,作为人民教师更应该拒绝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
总之,职业道德是规范教师的育人行为,是社会责任感的具体表现,她要求教师的职业理想—忠诚教育事业,教书育人;职业情感—热爱学生,诲人不倦;职业规范—团结协作,为人师表。因此,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在教学改革不断更新的今天,我们应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时刻对自己提出严格要求,积极参加
职业道德学习,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教师十不准》中的核心问题是师德问题,师德问题的核心是“爱。”这种爱必须是排除了私心和杂念的父母般温暖慈祥的爱,恩师般高尚纯洁的爱。 这种爱表现在当学生受到挫折,处境困难的时候,给学生以同情,关怀,体贴和帮助;当学生生病的时候,主动嘘寒问暖;对待学生的提问,耐心细致,和蔼可亲的给予解答;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将教书和育人有机的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