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信社管理处置不良贷款的若干思考
2013-06-28 16:04:16 来源:山西新闻网忻州频道 作者:本网通讯员 浏览次数:32
受经济下行和民间融资的影响,在经济形势严峻、企业经营环境困难的大背景下,筑牢信贷资产质量这条“生命线”,对农信社的转型跨越发展,提升抵御风险能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就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新理论,分析不良贷款最新进展,寻找最有效的处置与预防措施。
坚持管理处置“两手抓,两手硬”
·[房屋出售][出售]北关新村小二楼
·[房屋出售][出售]城南新街南二巷宿舍楼
·[房屋出租]雁门东大道怡泽园小区毛坯房出租
·[房屋出售]开发区金水苑小区区政府宿舍现房
·[房屋出租]出租河曲移民村小型四合院带车库
一是坚持处置、管理“两手抓、两手硬”思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做到制度执行不打折扣,措施落实不讲情面,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贷款发放第一责任人要实行“尽职免责、失职问责”、“包放、包收、包处置”,确保农信社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以农信社资产损失最小化为目标,积极采取依法催收和保全信贷资产、借助社会力量清收、以资抵债等经济、行政和法律手段,有效加强信用风险前瞻性管理,积极控制不良贷款增量,有效提升经营管理精细化水平,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
三是结合每笔不良贷款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分析原因,一户一策制订清收措施,通过有效整合资源、明确清收重点、强化清收措施等有效手段,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坚持系统内外“两手抓,两手硬”
一是每月定期拉列全部到期贷款,每月月初催收利息,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催收本金,坚决预防因欠息或逾期原因造成的非应计贷款。对出现不良苗头的贷款列入不良和非应计贷款台账,进行重点监控和管理,明确贷款责任人,明确清收处置措施、明确清收处置期限,对人为原因造成非应计贷款的责任人进行严格问责。
二是实行清收大队“专门管理、专职清收、专项考核”管理模式,积极开展“不良贷款百日清收大会战”、“班子成员包大户清收不良”和“内部职工不良贷款集中大清理”活动,层层签订不良贷款清收责任状,落实条线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积极协调公安、经侦、检察、法院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依法严厉打击骗贷行为专项活动”,全力打击骗贷行为。
坚持表内表外“两手抓,两手硬”
一是对表内不良贷款要建立“两会一谈”工作模式,即:定期组织召开不良贷款调度会和现场清收会,不定期与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信贷人员(客户经理)约见谈话,逐笔分析原因,逐笔制定清收处置措施、逐笔落实清收期限、逐笔落实责任追究。
二是对表外不良贷款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严格诉讼时效管理,做到每笔表外不良贷款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管理人和责任人“三个明确”。凡因人为原因造成表外不良超诉讼时效的,对管理人和责任人严格问责。
三是在严格保密的前提下,对政府资产置换、打包处置等方式整体处置的不良贷款制定处置计划,落实收回措施,实行单独管理,并切实加大检查、督导和考核力度。
四是加大对已核销不良贷款的追偿保全。对“内销外挂”的不良贷款,定期组织清收大队人员上门催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催之以法,实现最大限度的清收和保全债权。
坚持新增存量“两手抓,两手硬”
一是通过完善《新增不良贷款考核管理办法》、《新增不良贷款台帐》等相关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不良贷款逐级监测、认定责任、定期通报、责任追究四大防控体制,不断加强对新增不良贷款的即时分析、控制。
二是对新增不良贷款异常变动的,实行分级管理,重点监控,充分利用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分析判断相关产业、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及时做出预警提示,及时采取化解措施。对新增不良贷款要严格执行“三个不超过”,即落实责任不超过1个月,拟处理措施不超过2个月,追究责任不超过3个月。
三是建立存量不良贷款定期开展“两访一督导”工作机制,即:通过定期访问贷款企业、访问担保企业、定期督导分支机构落实清收处置措施,逐步压缩存量不良贷款余额。
四是对“新官不理旧帐”的、对贷款“不接不管、接而不管、管而不为”的、对因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引发不良贷款的,一律追究严格责任追究。
五是对责任贷款限定时间清收,贷款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全额收回的,根据贷款损失程度,按照《山西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严格问责。